乙方:張**的妻子 鐘**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負責,互信,互利的原則,在雙方都已經完全向對方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並完全明白了對方的觀點的情況下,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識。
1:夫妻雙方必須忠誠對待對方,不得有意欺騙對方。
2:夫妻雙方必須真誠的善待對方,不得有意為難對方。
3:遇到問題,夫妻雙方必須給對方說明情況的時間和機會,
對於在雙方還可以接受的範圍內的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4:甲、乙雙方必須對對方絕對忠誠,不得有第三者。
5:甲、乙雙方必須對對方絕對忠誠,不得有壹夜情發生。
(所為壹夜情,就是說不得與除協儀雙方之外的第三者發生接吻,性行為,和其它不必要的身體接觸。)
6:甲、乙雙方不得在下班後或晚上10:00以後,再沒有告知對方的情況下,單獨或集體與異性在壹起。
7:和其它壹些為背夫妻間原則的事。
如果發現雙方任何壹方,有違反以上協議的行為,且經經過雙方協商,無法答成同識的情況下,可按如下約定執行。
(以下,把違反規定的壹方稱為負責方;把另壹方稱為受害方)
受害方有權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並且分得甲乙雙方***同財產的85%。
若此協議仍有未僅之處,可以由雙方商定後,在此協議的基礎上,追加附件,
此協議的附件是該協議不可分割的壹部分,且與此協議有著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協議受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民法》的保護
此協議經雙方(及雙方見證人)簽字後,有效。
此協議雙方各執壹份。
此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時起升效,直至雙方之中任意壹方死亡或雙方解除婚姻關系之後,失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見證人:簽名 乙方見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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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感情如果靠壹張紙來維持的話,也沒有存在的意義了.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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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只要是建議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就算是寫上剝奪有過錯壹方的全部財產(當然要留壹些必要的生活資料),也是有效的,法院也支持。寫好後協議壹定要放好,最好請第三人作個見證,公證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