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全文瀏覽
二、正確讀法
三、題目意義
四、註解譯文
五、作者簡介
六、重點詞句
七、教材參考
讀後有感
八、歷史反例
九、特殊句式
八、歷史反例
九、特殊句式
[編輯本段]壹、全文瀏覽
傷仲永 shāngzhòngyǒng(王安石)「中小學生必讀文言文」
選自《臨川先生文集》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壹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鐘山晚步》
小雨輕風落楝花,細紅如雪點平沙。槿籬竹屋江村路,時見宜城賣酒家。
梅花
墻角數枝梅,淩寒獨自開。
遙知不是雪,為有暗香來。
孤桐
天質自森森,孤高幾百尋。淩霄不屈己,得地本虛心。
歲老根彌壯,陽驕葉更陰。明時思解慍,願斫五弦琴。
《謝公墩》
萬事付鬼?,恥辱何足論。
《歲晚》
月映林塘淡,風含笑語涼。俯窺憐綠凈,小立佇幽香。攜幼尋新的,扶衰坐野航。延緣久未已,歲晚惜流光。
《山行》
出寫清淺景,歸穿蒼翠陰。平頭均楚制,長耳嗣吳吟,暮嶺已佳色,寒泉仍好音。誰同此真意,倦鳥亦幽尋。
[編輯本段]二、正確讀法
傷仲永 北宋朝(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壹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編輯本段]三、題目意義
傷,是“哀傷,嘆惜”的意思。傷仲永,即憐惜方仲永這個幼時天資聰穎的神童由於沒有好好學習,以致長大後竟成為默默無聞的庸人。
《傷仲永》選自《臨川先生文集》(中華書局1959年版)
文章中心
寫仲永因後天不學終於由神童淪為常人甚至連常人都不如的可悲經歷,申述勸學之旨。
文章的道理
即使有先天的才能,後天不努力學習,再聰明的人也會不行的,“泯然眾人矣”既表達了仲永的現狀,又表達了對仲永的失望。
[編輯本段]四、註解譯文
譯文:
金溪百姓方仲永,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的時候,不曾認識書寫工具,有壹天忽然哭著要它們。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借鄰居的書寫工具給他,仲永立刻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他的這首詩把贍養父母、和同壹宗族的人搞好關系作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寫詩他能立刻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此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對他父親以賓客之禮相待,還有的人用錢求仲永題詩。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帶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仲永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從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裏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了。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仲永的才能已經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天資,遠遠地超過有才能的人。最終成為壹個平凡的人,則是因為他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編輯本段]五、作者簡介
王安石,生於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於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字介甫,晚號半山,小字獾郎,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世稱臨川先生。宋臨川人(現為 撫州 東鄉縣 上池自然村人),漢族。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壹。在北宋文學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詩“學杜得其瘦硬”,長於說理與修辭,善用典,風格遒勁有力,警辟精絕,亦有情韻深婉之作。著有《臨川先生文集》。
他出生在壹個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壹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安石少好讀書,記憶力強,受到較好的教育。慶歷二年(1042年)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先後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詔安石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年)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寧九年罷相後,隱居,病死於江寧(今江蘇南京市)鐘山,謚號“文”。其政治變法對宋初社會經濟具有很深的影響,已具備近代變革的特點,被列寧譽為是“中國十壹世紀最偉大的改革家”.
[編輯本段]六、重點詞句
壹、詞解
1.隸:屬於
2.世隸耕:世代從事農業生產;
3.未嘗:不曾;
4.求:要求
5.異:對……感到奇怪
6.借旁近:從鄰居那裏借來;
7.與:給;
8.書:寫;
9.為:題寫;
10.以……為意:把……作為詩的內容;
11.觀:欣賞;
12.自是:從此;
13.是: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漸漸;
17.或:有人;
18.賓客:用賓客之禮相待;
19.邑人:同縣的人;
20.乞:求取,這裏指花錢求仲永提詩;
21.利其然:貪圖這樣(以此有利可圖);
22.扳:通“攀”,牽,引;
23.環謁:到處拜訪;
24.使:讓;
25.從:跟從;
26.稱:相當;
27.聞:聽說;知道
28.泯然:消失。指仲永的才華完全消失,和普通人壹樣了。
29.不至:沒有達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31.通悟:通達聰慧
32.夫:句首發語詞,不譯。
33.固:本來。
34.文理:文采和道理。
35.利:以……為利。
36.可:值得。
37.秀才:這裏指壹般學識優秀的士人。
38.謁:拜訪.環謁:四處拜訪.
39.書具:寫字的工具,指筆、墨、紙、硯
40.異焉:對此(感到)奇怪
41.彼其:他
42.賢:勝過
43.材人:有才能的人
44.自:回到
45.金溪:地名,現在江西金溪
46.嘗:曾經
二、句解
1.父異焉,借旁近與之。
譯:父親感到十分奇怪,從鄰居那裏借來給仲永。
2.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譯:並且自己在詩上題寫上了名字,他的詩以贍養父母、與同壹宗族的人搞好關系為主題。
3.自是指物為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譯:從此只要別人指定東西就能寫詩,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觀賞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譯:同鄉人感到奇怪,漸漸用賓客之禮款待他父親;有人還用錢來求取仲永的詩。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譯:父親認為這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到處拜訪同鄉人,不讓他學習。
6.不能稱前時之聞。
譯:不能與以前所聽說的相符合。
7.泯然眾人矣!
譯:完全成為平常人了。
[編輯本段]七、教材參考
壹、整體把握
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實例,說明後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兩部分: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卻因其父“不使學”而最終“泯然眾人”,變得平庸無奇;議論部分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於“受於人者不至”,強調了後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過方仲永這壹實例說明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
本文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壹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余字,文中的每壹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壹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壹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壹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壹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壹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壹“見”壹“聞”壹“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對本文語言精當的特點,可以逐詞逐句體察、品味。
本文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的道理,字裏行間流露著作者對壹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對“受之天”而“受於人者不至”者的哀傷之情,並以鮮明的態度表明作者的觀點。
二、問題研究
1.本文為什麽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
答案:本文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這樣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圖的。
解析:王安石寫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為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後天教育的重要性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有兩條線索:壹條從敘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顯露到聲譽日隆;另壹條敘述仲永父親從發現兒子才能到以兒子才能為謀利手段。這樣寫的用意:壹是說明“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壹方面,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埋下才能衰退的種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至於仲永長大後才能衰退以至喪失殆盡,則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當然不必多說。敘事部分已經蘊含了所要說明的道理,因此議論部分也不必多說了。
2.“余聞之也久”這句話在本文敘事中有什麽作用?
答案:本文敘事采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壹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後“聞”,依次寫方仲永才能變化的三個階段。敘事壹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略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旨鮮明。
解析:這種見聞錄的方式還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系,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敘事部分按時間順序把“聞”“見”“聞”三個片斷結為壹個整體,其中的過渡句就是“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聞”“久”二字則表明作者長期不在家鄉,僅從傳聞中得知,尚未見到仲永——這最後壹點是暗含在全句話中的。如果把這壹點意思明說出來,則全句應是“余聞之也久而未見其人”。這樣,下文再說“見”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見,“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是用壹明壹暗的兩層意思來實現上下文的過渡的。
3.怎樣認識“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
結尾的議論部分就事說理。作者認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於人者不至”,並引發天賦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結果將更不可設想的感慨。這段話論說事理,步步推進,辨明了“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說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資;“受之人”,是指後天教育。作者認為,二者之間,後者更為重要,即後天教育對壹個人是否成才是至關重要的,這壹觀點無疑是正確的。這裏要註意,“受之人”是說人所受到的後天教育,而不是說人自身的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學”而根本無從學習,無從努力),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而後者並不在本文的議題之內。但我們卻可以從中受到啟發,對我們認識人的天資與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的關系不無裨益。
練習說明
壹 仔細閱讀課文,回答下列問題。
本題引導學生熟悉課文,理清文章脈絡,把握作者觀點。
1.方仲永的變化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第壹階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觀者。”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具有作詩才能;
第二階段:“……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寫十二三歲時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階段:“又七年……泯然眾人矣。”寫方仲永又過七年後完全變成壹個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資過人變得“泯然眾人”,原因是什麽?
從方仲永個人情況來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貪圖小利,目光短淺,而“不使學”。從道理上來說,原因是作者在後面的議論中所認為的那樣,方仲永“卒之為眾人”,是因為“其受於人者不至”,即沒有受到後天正常的教育。
3.最後壹段的議論講了什麽道理?
見“課文研討”。
二 熟讀全文,參照以下示例,註意句中的停頓。
這是壹道誦讀訓練題,重在培養學生掌握句中停頓的誦讀能力,但也可以培養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
2.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3.余聞之也/久。
三 翻譯下列句子,註意其中加線的詞的意思。
這些句子中加點的詞有兩種情況,壹種是用法特殊的(“奇”“賓客”“利”),壹種是文言常用虛詞(“於”)。
1.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奇:對……感到驚奇。賓客:以賓客之禮相待,把……當作賓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利:認為……有利可圖,把……看做有利可圖。
3.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於:比。 於: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為題,在課堂上即席發言,自己確定發言的角度和觀點。
本題意在訓練學生確立觀察角度、從材料中提煉觀點的能力,以及闡述觀點的語言表達能力。要求發言中心明確,層次清楚,語言簡練。限定時間,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組織語言。要啟發學生從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煉觀點,不拘壹格。
教學建議
壹、讓學生自己利用課文註釋和工具書讀懂課文,並獨立完成作業,以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教師略加點撥,適當答疑。
二、雖然本課沒有要求背誦,但仍要重視誦讀。課文壹定要熟讀,最好能背下來。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說理的特點,弄清材料與觀點的關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觀點。
四、註意本文詳略得當的寫法,揣摩精當的語言。
有關資料
補充註釋
1.收族:《儀禮·喪服》鄭玄註:“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五歲的孩子能有這樣的誌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贊揚之余,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2.傳壹鄉秀才觀之:“秀才”,在唐宋時是對壹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壹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只給某個秀才看。
3.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壹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4.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歷三年(1043),故稱“先人”。
[編輯本段]讀後有感
小時候才華橫溢的方仲永,不到二十歲就“泯然眾人”了!
讀罷此文,我不禁為之而“傷”。
我“傷”愚昧無知、貪圖蠅頭小利的方父。由於他的“不使學”,間接地扼殺了壹個英才。
我“傷”隨波逐流、整日“環謁邑人”的仲永。由於他“不受之人”,直接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文中所寫的方仲永五歲時的表現,儼然是壹個神童,但他後來才能喪失,令人惋惜,令人警醒。俗話說,“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會落後”。道理再明白不過了———壹個人先天的條件再好,後天不琢不學不勤不練,也會成為壹事無成的凡夫俗子,方仲永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如果方仲永立場堅定地變“不使學”為“我要學”,那就是另壹番景象了,人們不是“傷仲永”,而是“贊仲永”“學仲永”……
我想,假如我是方仲永,我壹定會充分發揮自己得天獨厚的先天優勢,不斷充實自己,厚積薄發,使自己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知識,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假如我是方仲永,我會深知“業精於勤,荒於嬉”的道理,把“99%的勤奮+1%的天才=成功”當作座右銘,時刻提醒自己。即便小有成就,也不沾沾自喜,自我滿足,而是更加努力地學習,使自己能“更上壹層樓”。
讀完《傷仲永》這篇課文之後,我明白了壹個道理:如果我是壹塊璞玉,定要盡情地“琢”,使之成“器”;是壹塊銹鐵,也要不懈地“磨”,使之成“針”。
[簡評]
本文是壹篇讀後感,除了感悟深刻獨到、語言生動精練之外,它的謀篇布局也是非常出色的,“引”“議”“聯”“結”四個環節,環環相扣,步步深入。
第壹步“引”:簡要地引用原材料,表達了作者的惋惜之情,以引起讀者的同感。(第①自然段)
第二步“議”:從材料體現出來的觀點生發開去,分析方仲永淪為庸人的原因。(第②③④⑤自然段)
第三步“聯”:聯系現實生活,作者用“假設”組段,提出成才的先天條件和後天努力的關系,突出所闡述的觀點。(第⑥⑦自然段)
第四步“結”:從材料給人啟示的角度提出個人見解,總結全文,表達了“勤奮學習,立誌成才”的美好願望。(第⑧自然段)
該文為同學們寫“讀後感”提供了範例,值得大家學習、借鑒。
[編輯本段]八、歷史反例
1.莫紮特的父親也帶他兒子從小到全國各地巡回演出,領略各地風光,陶冶情操,簽名拍照,其中不乏王宮貴族,達官顯貴,也結識了許多技巧高超的民間藝人,流浪琴手,在切磋中進步,可妳瞧瞧人家。
2.三國時期的孔融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吧,壹天,壹群客人來他們家作客,大家都誇孔融聰明伶俐,只有壹個高官不屑,高官說:“小時了了,大未必佳”就是暗指孔融長大後會不聰明,7歲的孔融反詰道:“想君小時,必當了了。”那高官羞窘交加,跑路了,後來和孔融成了好朋友,並因此成了孔融他爸的晚輩,雖然他們本來是平輩。
[編輯本段]九、特殊句式
壹、省略句:(粗體為句子補充)
1、不使 之 學 2、令 之 作詩 3、受之 於 天也 4、余 還自揚州
二、倒裝句:還自揚州 現代語序:自揚州還(狀語後置)
∑,我就是初壹的,剛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