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行駛證與紙質行駛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電子行駛證是行駛證的電子版。作為實體憑證的補充,電子憑證也可以在沒有實體憑證的情況下用於道路檢查。 但由於現在只在部分地區實施,並不適用全國。只有在雲南、廣州、哈爾濱等城市,電子行駛證不能跨地區使用。假設妳拿的是廣州的電子行駛證,那麽除了廣州之外的其他城市可能會認不出來,或者會按忘帶行駛證處罰。 況且,當妳需要走高速路段的時候,電子行駛證是沒辦法用的,因為高速交警不是屬地管理,很多高速是跨區域的。很多高速交警也不認可電子行駛證。所以電子行駛證是沒辦法用的。準備高速出行的朋友還是要記得帶上行駛證。
行駛證流程如下:
1、機動車行駛證丟失或者損毀的,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
2、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3、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4、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行駛證需要帶的材料具體如下:
1、《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
2、《機動車註冊/轉人登記表》;
3、《機動車補、換發牌證申請表》;
4、《機動車登記證書》;
5、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車輛照片3張;
7、委托書、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
8、外地戶口需帶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綜上所述,行駛證被偷了的後果,不可以上路行駛。需要及時進行補辦行駛證。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條
申請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的,應當如實向車輛管理所提交規定的材料、交驗機動車,如實申告規定的事項,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以及機動車的合法性負責。
第九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時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認可、使用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