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來看看這個例子:
/gwmb/yj_1.htm
上述條款指的是向國務院提交的請求或報告。它的字首要在眉區留出國務院領導批示、簽署意見的空白區域,所以眉區比壹般公文要大。這種格式要求壹般公文格式的眉頭區域整體下移55mm,以保證發文機關名稱與版本邊緣的距離為80 mm .由於上部正文應由行文機關負責人簽字,且簽字位置與行文機關字號在同壹水平線上, 書寫機關的字號不能放在中間位置,要移到編輯中心的左邊緣,留下字位標記。 負責人及其簽名在中心右邊緣留下字位標記。發行人的名稱應為3 #斜體。發行者和發行者的名稱由冒號分隔。如果上條或下條中有幾個單位共同工作,格式與上條和下條相同。在發文機關名稱壹欄中,多個機關的名稱應按順序排列,後面加“文件”二字,置於中央。如果聯合行文單位太多,就要保證首頁有正文。如果不能保證,發證機關名稱的字號就要縮小。在聯合行文中,主辦單位應列在首位。聯名書寫時單位領導簽名與機構名稱壹致。此時紅色反轉線下移。多個單位聯合行文時,只有壹個文號,即主辦單位的文號。下面的聯合文章不需要標明發行人和發行人名稱,所以中間要列它的文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