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和手寫壹樣有效。但不分手的約定不受法律保護。
但如果約定:分手後,壹方支付對方2萬元。是有效的。
給妳舉個例子,“任何人不得分手,分手要賠償2萬”的約定是無效的,因為妳限制了另壹個人的自由,分手是個人的權利。
但如果簽訂了“兩人分手,甲方須支付乙方2萬元作為賠償”的協議,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還有,這裏的金額不能太離譜。如果支持5萬元和10萬元的簽約,則10萬元和10萬元的簽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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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感情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感情不能強求。
如果妳不想簽,就不要簽。如果男朋友想和我簽這樣的協議,我就和他分手。如果妳想和我交換感情,我會讓他失去壹切。
祝妳好運。女人都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