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二:借條必須是手寫嗎?
問題三:借條應該手寫還是打印 如果有真實的借貸關系,借條是手寫還是打印,都應該是可以的。但是,借條上的借款人,壹定是借款人當面的親筆簽字確認。只有這樣,才可以防止日後無異議。
問題四:借條壹般是用手寫還是打字機打印呢? 1、法律沒有規定借條應該是手寫還是打字機打印的,只要雙方存在真實的借貸關系,則借條就會有效;
2、法院會對形式有瑕疵的“欠條”或者“收條”,結合其他證據認定是否存在借貸關系,同時對現金交付的借貸,可根據交付憑證、支付能力、交易習慣、借貸金額的大小、當事人間關系以及當事人陳述的交易細節經過等因素綜合判斷
3、法律依據:《民法通則》、《關於貫徹執行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均有詳細的規定,建議查閱
問題五:借條內容必須借款人親筆書寫麽? 不用
簽名是借款人 親手寫的就行
或者有借款人的手印!
問題六:手寫借條只簽字沒蓋章和手印,請問具有法律效應嗎 有啊,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法,主體合法就有效了
問題七:對方手寫打欠條拍照發給我這欠條有用嗎 對方手寫打欠條拍照發給我這欠條沒用,不具法律效力。
欠條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有關精神,需要具備以下要件: 1、必須是能夠證明有欠債事實的內容。就是說欠條上要有明確的欠債人、債權人、借錢時間、金額等必備要素,否則不能證明誰欠了誰的錢,或者欠多少錢,這個欠條的證明力就不夠; 2、必須是真實意思的表示。就是說如果這個欠條必須是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發生的。 3、欠條的取得必須合法。道理就不用細說了。民事訴訟法要求誰主張,誰舉證。從法律上看它的取得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總之,並非別人手中有這麽壹個欠條就壹定被證明有效,也並不壹定就會無效。關鍵還是要雙方各自舉證,證明自己的觀點,然後能夠讓法官相信並采納。 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性應用文。欠條今天也有人稱作“白條”。 欠條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為證明壹方欠另壹方財物而立下的字據,壹種憑據類應用文體。
問題八:個人借條內容手寫好還是打印好 民間借貸合同當然手寫的證明效力比較強。全文應當由債務人書寫並由債務人簽字(如果捺印更好),最好在借條中註明債務人的身份證號碼,並在借條後附帶身份證復印件(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在債務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上或背面書寫借條)。
由於打印的內容可以添附(如:在空白處繼續打印其他內容),因此,不適宜作為民間借貸合同的方式。如果由債權人書寫欠條內容,而借條又保存在債權人手上,存在在空白處自己添附內容的可能性,因此,也不應當由債權人書寫。
上述兩種方式(打印或債權人書寫內容)都容易發生爭議,債務人可以聲稱債權人動過手腳,拒絕承認借條的合法性,導致借條發生效力瑕疵。因此,應當由債務人書寫全部借條內容(因為借條掌握在債權人手中,不存在債務人自己添附的可能性)。
另外,借條必須意思表示明確,不能有不明確的表述,比觸:“某某向某某借款若幹元”看上去好像正確,實際上中文中並沒有明確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
因此,在借條中應該註明出借人(或債權人)某某和貸款人(或債務人)某某。盡量劃銷留白。
另外金額必須明確用大寫,防止被修改;同時註明借款利息,利息不得高於4倍同期銀行貸款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超過有可能被認定為高利貸。
問題九:手寫欠條有效嗎 能夠證明權利人和義務人,有明確的金額,最後由債務人親筆簽名就有效。
問題十:這樣的簡單的手寫借條會有法律效應嗎? 沒問題,已經基本清楚了,有借款人,有數額,有借款日期和歸還日期。只要是借款人親筆簽字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