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的擔保人有責任嗎?
妳對銷售合同的擔保人負責嗎?這個問題的答案如下: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第二十七條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對連續債權提供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應當對通知債權人之前發生的債權承擔責任。第二十八條同壹債權由兩物擔保的,保證人對該物以外的債權承擔責任。債權人放棄財產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不需要有擔保人。畢竟在買賣雙方都不熟的情況下找人擔保其實是很奇怪的。如有其他問題,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