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ISO9001:2008標準中4.2.3有沒有講到文件的控制的具體方法?
肯定沒有,所以,妳這樣操作,不違反QMS標準要求。
那麽,法規有規定嗎?妳是程序文件,不是國家機密材料,所以妳愛什麽控制,是企業自己的規定,所以也不違反這個準則。
那麽就要看妳們編制的〈文件控制程序〉了,上面有沒有規定這類活動?如果明確規定了,不可打印簽字,那就不行,如果沒有規定,那妳這樣也行。
建議:如果妳認為這種文控的方式適宜妳們公司的文件控制,那麽請編了文件控制程序中。這樣對妳這種文控方式,也有壹程序規定與約束,更適合文件管理。
壹個QMS審核員的個人建議,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