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的寫法為:撇、豎、撇、豎、橫折、橫、橫。
“伯”會意兼形聲字,初文是象形字。取象於人首,貌字作A可證。甲骨文和金文用白表示。篆文另加義符人,成了從人從白會意,白也兼表聲。隸變後楷書寫作伯。是“霸”的本字。本義即人首。引申指首領,甲骨文雲“羌方白”即謂羌方之首領。
伯伯,書面語讀bó bo。用於對父親的哥哥的稱呼;也用於叔叔,對與父親輩分相同而年紀較大的男子的稱呼。在香港、澳門如果稱呼男性做阿伯或伯伯可能會引起對方不悅,香港、澳門習慣稱呼女性為小姐、男性為先生。伯伯壹般是叫父親的兄弟為伯伯,舊時也稱父親, 多用於朋友之間親切的稱呼。少數地區也會將長輩女性稱為伯伯,僅代表稱呼,無年齡地位區分。
“伯伯”的壹般用法:
有血緣關系時:壹般只是叫父親的哥哥, 伯伯是壹個親屬稱謂,指父親的哥哥,也叫伯父或阿伯,或簡稱伯。古稱從父。不過,“伯(bǎi)”也可以指大伯子,即丈夫的哥哥。伯父妻子稱“伯姆”或“伯娘”或“伯母”。無血緣關系時:“伯父”、“伯伯”、“阿伯”也可以稱比自己父親年紀大的男性長輩,或對朋友父親的尊稱,如“世伯”。
“伯伯”、“阿伯”亦是對壹般中老年男性的稱呼。其實也沒有那麽嚴格,不是說比自己父親大的就必須叫伯伯;比自己父親大壹兩歲、三四歲的人,叫他“叔叔”,也是能接受的;而且叔叔聽起來年輕,稱伯伯顯得老。我們如今在外面稱呼年紀大的人為叔叔,叔叔已經成了壹種敬稱,而不再仔細考究他與自己的父親誰大誰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