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臺自由行需要兩證壹簽,即通行證、入臺證和臺灣個人旅遊簽註(G簽)。
壹、辦理大通證所需資料:
(1)填寫完整的《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請表》,正反面填寫,壹式壹份;
(提示∶可到公安局,也可在公安局網站下載列印,請列印成正反面,每人填寫壹份(無論年齡大小),請用黑色碳素筆填寫。)
(2)兩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壹張,貼於申請表上;
(3)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提示∶將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壹張A4紙上,戶口本的戶主頁、本人頁及變更頁逐壹復印,清晰可辨認。)
(4)同時申請相應的簽註,如自由行是G簽註。
二、壹簽註∶
臺灣個人旅遊簽註G簽(貼在大通證第二頁)大陸在大通證上的簽註,以表示這次出境的身分以及效期。(貼在通行證內的G簽樣本)。
三、辦理入臺證需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掃描件給代辦機構:
1.身份證 正反面
2.臺灣通行證,需尚余6個月以上有效期。
3.個人旅遊簽註,事由為G簽註(個人旅遊)之通行證。
4.照片1張,最近2年內2寸白底彩色照片(臉部需明顯清楚,不能修飾) 。
5.年滿20歲需提供財力證明。(三項符合壹項即可)
擴展資料
法律規定: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的決定
第七條 大陸居民申請前往臺灣,須履行下列手續:
(壹)交驗身份、戶口證明;
(二)填寫前往臺灣申請表;
(三)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前往臺灣的意見;非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臺灣的意見;
(四)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第八條 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所稱的證明是指:
(壹)前往定居,須提交確能在臺灣定居的證明;
(二)探親、訪友,須提交臺灣親友關系的證明;
(三)旅遊,須提交旅行所需費用的證明;
(四)接受、處理財產,須提交經過公證的對該項財產有合法權利的有關證明;
(五)處理婚姻事務,須提交經過公證的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
(六)處理親友喪事,須提交有關的函件或者通知;
(七)參加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須提交臺灣相應機構、團體、個人邀請或者同意參加該項活動的證明;
(八)主管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
參考資料:
湖北省人民政府——[體驗]往來臺灣通行證辦理
桂林市人民政府 ——4月15日起我市正式開放赴臺個人遊,本報特別整理赴臺個人遊辦理流程?—— 赴臺個人遊需“兩證壹簽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