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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受益人怎麽寫?

經常在後臺收到這樣的問題,說,我怎麽填寫我的保單受益人?如果妳對這個問題有疑問,請繼續讀下去!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壹個問題——什麽是“保險受益人”?

總之,保險的受益人是收到妳錢的人。

根據法律規定,保險受益人是指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在保險事故發生時或者約定的保險期間屆滿時,根據保險合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擡舉?例子

王女士買了壹份意外險,保額654.38+0萬。當時保險的受益人是他的女兒玲玲。半年後,王女士不幸車禍身亡,賠付的保險金654.38+0萬歸王女士女兒玲玲所有。

那麽,應該是第二個問題——誰能成為“保險受益人”?

在保險中,保險受益人主要分為兩種:健在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不同的是,健在受益人不能指定候選人,而已故受益人可以。

健在受益人:重疾和輕癥的理賠,住院醫療費用和津貼,意外險的意外醫療費用和津貼,部分壽險和意外險的全殘給付,年金保險的年金領取,都是給健在受益人的。生存受益人無法指定,壹般為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未成年時,可指定為其父母)。

身故受益人:重疾險、壽險、意外險中的身故理賠金都是給身故受益人的。王女士的女兒玲玲,如上所述,是死亡的受益人。死亡受益人可以指定,如果沒有指定,就是法定受益人,法定繼承人就是法定受益人。

第三個問題——什麽是“法定受益人”?

根據法律規定,法定繼承人分為第壹順序和第二順序。

第壹位: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上與保險金的收取有關。如果投保時沒有指定保單受益人,壹旦發生意外,保險金將按照法律規定的法定保險人收取。簡單來說,就是說“指定”就是為妳指定的人;“法定”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順序征收。

因此,在購買帶有身故保險選項的保險條款時,壹定要認真反復確認保單的受益人。只有這樣,妳才能讓妳想保護的人得到應有的保護。

那麽,是做法定受益人好還是做指定受益人好呢?

回答:能指定就不要合法!

原因如下:

1.指定的過程相對簡單。指定的,賠償是指定人的錢。合法分配就麻煩多了。

2.指定最能表達“方向性”,更能體現個人意願。

4.避免糾紛。這是最關鍵的壹點,尤其是家庭關系復雜或者婚姻狀況發生變化時,指定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以下是生活中常見的幾種填寫保險受益人的方法,僅供參考-

1.在已婚家庭中,填孩子是最常見的。子女未成年時,保險金可由監護人支配。

2.未婚家庭,很多人填寫法定表格,或者先指定父母,受益人可以隨後來家庭變化而變化。

3.夫妻恩愛,孩子有經濟能力,有兄弟姐妹。擔心父母養老,但又不敢直接填父母,就把錢給了其他孩子,養老金還是沒有保障。可以和王先生約定,填王先生,按期把錢給父母。

每個家庭的家庭結構和保險需求不同,受益人的填寫也會千差萬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