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協議並不是當事人簽字和按了手印就有效的,還需要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是自願簽訂協議,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才有效。簽名和手印有同等效力,只要是本人的。所以壹般情況下,合同上有簽名就是有效的,不是必須非要有手印,當然按上手印,能更加進壹步證明合同簽訂主體的真實性,對於保證合同主體的真實性和降低合同風險是有壹定的幫助的,所以有條件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上印上自己的手印的,這樣也防止別人來冒充簽名。證明材料必須有簽字或者按手印才有效,但是,不能說只要按了手印和簽字的就都具有法律效力,這要看是誰去索取的,具有執法身份的人和從事這壹工作的人員提供的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