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及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監考員及其他考試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場所秩序,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進入考點後,按規定時間進入考點,不得在考點外逗留。應當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和考點存放手機等非考試用品的具體要求,積極配合監考人員進行身份驗證、安全檢查和個人物品檢查。
三、考生只允許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或根據招生單位要求在準考證上攜帶的設備。請勿攜帶任何書籍、期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攝影器材、掃描設備、智能設備等。)或具有存儲、編程和查詢功能的電子產品、修正液、修正帶等物品帶入考場。考生不得在考場內私自傳遞文具和用品。
四、考生入場後,在相應的座位上,將《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備核查。準考證正反面在使用過程中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領取答題卡、答題卡和試卷後,應在指定地點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晰地填寫(塗寫)姓名、考生號等信息,並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求粘貼條形碼。考生應承擔因條形碼缺失、填(塗)寫、填(塗)寫或答案字跡模糊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如遇試卷、答題卡、答題卡分發錯誤、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情況。,可以舉手問壹下。但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不得由監考人員提問。
5.考生只有在考試信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
六、15考試開始後,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當地考試,交卷時間不得早於當地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考生交卷後不得重新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試機構指定的區域內停留或交談。
七、考生應在答題卡密封線以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使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寫在草稿紙上或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無效,不得在答題卡和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類型同顏色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打信號,不得夾帶、偷窺、抄襲或故意讓他人抄襲,不得抄襲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卡、草稿紙不準故意損壞或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考生應立即停止書寫,停止答題。
全國統壹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子上,由監考老師逐壹收集。自命題科目,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卡(或答題卡)裝入原試卷袋中密封並簽字。只有在監考人員逐壹檢查後,才能逐壹離開考場。
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執行,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