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通常附在外國商務郵件末尾的壹段話。完全是法律上的老生常談,很多外企都會自動把這段話附在郵件裏。只是告訴妳,如果這封郵件不是發給妳的,妳就不要復制和傳播。因為電子郵件經常被發錯人。至於如果不是給妳的,請回復他,就是讓我知道並刪除。他發錯了,說明法律上跟妳沒關系。
至於不看,那是扯淡。妳說:我不看怎麽知道不是給我看的?
這是通常附在外國商務郵件末尾的壹段話。完全是法律上的老生常談,很多外企都會自動把這段話附在郵件裏。只是告訴妳,如果這封郵件不是發給妳的,妳就不要復制和傳播。因為電子郵件經常被發錯人。至於如果不是給妳的,請回復他,就是讓我知道並刪除。他發錯了,說明法律上跟妳沒關系。
至於不看,那是扯淡。妳說:我不看怎麽知道不是給我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