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檢驗工作流程1。目的和範圍
明確檢驗工作流程,確保測量設備和原材料(輔料)、備品備件、外協配件的正常檢驗。
2.範圍
適用於公司的所有測試/驗證工作。
3.責任
3.1計量室負責制定測量設備和產品的周期檢驗計劃。
3.2檢驗站負責簽發檢驗委托書和檢驗報告;負責檢驗信息的匯總、統計、歸檔和反饋。
3.3各檢驗單位負責按照本流程進行檢驗。
4工作流程
4.1測量設備的檢驗由質量部按照《測量設備周期檢定/校準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在計量室進行周期檢定/校準的測量設備的檢定號,按照《有效出具計量檢定/測試記錄和證書/報告規範》的相關規定填寫,委托檢驗過程按照《測量設備周期檢定/校準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4.2我公司產品和理化樣品的內部質量檢驗委托電力公司質量部檢驗部門或技術中心進行,檢驗信息由質量部收集並及時發送給相關部門和領導。
4.3檢查流程
4.3.1自制產品送檢,檢驗員填寫《出貨檢驗單》交坐標系統及精密測量室檢驗。
4.3.2外協檢驗站檢驗員填寫《外購外協產品出貨檢驗單》,交CMM和精密計量室檢驗。
4.3.3產品的理化檢驗由理化檢驗人員組織。
4.3.4測量設備由計量管理員送檢。
4.4產品檢驗報告的發放、分發和歸檔
4.4.1內部產品檢驗,各檢測室負責人簽發的檢測/試驗報告。
4.4.2質量部應對進出件、首批檢驗和樣品件的檢驗出具綜合檢驗報告。
4.4.3外協產品和測量設備的檢驗記錄/報告由驗證單位出具,質量部存檔。
4.5檢驗信息統計
4.6計量室和各檢驗點根據《測量設備檢定/校準信息匯總》和其他匯總方式,向質量部和相關領導上報檢驗信息統計。
4.6.1根據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目或異常情況,檢查人員應及時向相關領導及相關部室匯報。
同時,向質量部匯報處理結果。
5質量記錄
6.相關文件
測量設備周期檢定/校準管理辦法
計量檢定/測試記錄和證書/報告的有效發布規範
7.準備信息
見證取樣1檢驗程序。施工單位應提交給受監督的工程質量監督站和有見證資格的檢測機構?見證單位和見證人的委托書?或有效證明材料。委托書或者證明材料應當載明項目現場委托的見證單位和見證人的姓名,以便質量監督機構和檢測機構查閱和核對。
2、施工企業取樣人員在現場進行原材料取樣和試塊制作時,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相關人員(見證人)必須在場見證。
3.見證人應當對樣品進行監督,並會同施工企業的取樣人員將樣品送至檢測機構或者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
4.檢測機構接受委托檢測任務時,應先有建設單位的書面檢測合同或口頭委托協議,同時檢測單位應填寫委托單,見證人應在檢測委托單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