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數字大寫1到10分別是:壹(壹)、二(二)、三(三)、四(四)、五(五)、六(六)、七(七)、八(八)、九(九)、十(九)。
其他用文字表示的數字:百(百)、千(千)、萬(萬)、億(億)、元(元)。
擴展數據:
正確填制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
1,中文大寫金額數至“元”,在“元”後應寫“整”(或“正”),在“角”後可省略“整”(或“正”)。量在文字數字中有“分”,而“整”(或“正”)字不寫在“分”之後。
2.在漢語中,用文字表示的金額數前應標有“人民幣”字樣,用文字表示的金額數有“分”,在“分”後不應寫“整”(或“正”)字。
3.在中文中,應在大寫金額數之前標註“人民幣”字樣,並在大寫金額數之後立即填寫“人民幣”字樣,不得留空。若大寫金額數前未印“人民幣”字樣,應加“人民幣”字樣。賬單和結算憑證的“大寫金額”欄不得預印“千、百、萬、千、百、萬、萬、元、角、分”固定字樣。
4.當阿拉伯數字中有“0”時,中文大寫應符合中文語言規則、金額數字的構成和防止塗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