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囑合法有效的條件具體如下:
1、代書遺囑須由被繼承人親自口授遺囑內容,並由其中的壹個見證人代為書寫。
2、代書遺囑須有兩人以上在場見證,見證人中的壹人可為代書人;
3、不能找下列三種人來充當遺囑見證人,否則將可能會導致這份代書遺囑無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4、遺囑見證人須在場親自見證代書遺囑的全部過程
5、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都需要在遺囑上簽名;
6、代書遺囑上必須註明年、月、日。如果不會書寫自己名字的,可用捺印或者蓋章方式代替簽名。
有法律效力的遺囑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遺囑人必須具備遺囑能力;
2、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4、遺囑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
立遺囑合法有效的形式如下: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公證遺囑的,應當提交公證機關的公證書;
3、代書遺囑的,應當提交代書遺囑書。也可以申請代書人出庭作證;
4、自書遺囑的,應當提交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並註明具體時間的自書遺囑書。如有證人,應當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另外,專業遺產繼承律師建議,提交自書遺囑的當事人,應當準備壹些遺囑人的親筆筆跡,供法庭及對方當事人對比筆跡,提供參考;
5、以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提交錄音並提供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在場見證人。證人應當申請出庭作證;
6、口頭遺囑的,應當提供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在場見證人。證人應當申請出庭作證。
綜上所述,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須有兩人以上在場見證,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壹千壹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壹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壹千壹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