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校車的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學生的人身安全,是教育部門現在關註的問題。所以下面是我關於學生乘坐公交車安全的責任書。歡迎閱讀參考。
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1
度過了壹個祥和愉快的暑假,我們帶著對暑假生活的美好回憶,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向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和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任務,安排兩名老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安全和車內學生管理。結合我校學生出行實際,制定明德小學學生出行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安全健康快樂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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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請家長根據乘車地點和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的安全為己任。
3.如果學生比規定時間晚到達現場,請家長親自送學生上學。
4.如果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公交車站接送學生,或者家長不在公交車站接學生,請家長直接向公交老師和班主任咨詢。
5.家長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後,才能在早上離開站點。如果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等候時發生安全事故,家長承擔後果;晚上放學,家長壹定要提前到現場接孩子。如果家長沒有按時或在站點接孩子,由於孩子在沒有家長監護的情況下下車,在站點或路上發生安全事故,後果由家長承擔。
6.不允許學生以擁擠的方式上下車。按順序上下,上車後系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如果乘坐公交車的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離開學校,學校將自動放棄乘坐公交車,本學期不能再次乘坐公交車。
附:老師:(小蟲、、鄭、範虎、、磚廠、大橋1-3隊、)肖老師:(堯山、、劉湖北、鄭王嘉、大沖、大橋4-6隊)本責任書壹式兩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學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名:
9月20日__ 1
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2
為加強學校安全防範,強化學校管理,消除不安全隱患,杜絕傷害事故,營造良好祥和的教育教學環境,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班級安全管理責任狀,學校與班主任簽訂責任書。
1,班主任是班級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和學生簽訂安全責任狀。
2、班主任經常利用早會、班會組織學生學習初級代碼、
《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教育的重點是宣傳和普及安全知識。認真學習《中小學生安全須知》、《中小學生自我防範安全常識》、《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利用黑板報加強安全知識宣傳。
3、班主任普及安全知識計劃中要有安全記錄。教給學生安全註意事項和自我保健的常識,教給學生面對危害和災難時自救和自我保護的措施。
4.采取措施做好轉化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學生在校違法犯罪現象,加強學生學習、知法、守法保護意識,控制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5、班級組織外出活動,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和防範措施,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凡組織學生參加春遊、秋遊、遠足等戶外集體活動,必須制定周密計劃,由學校報總校批準。
6、強化學校、家庭、社會和學生的安全意識,通過家長會,讓家長和學校配合,* * *防止學生發生校內外事故。
7、發現班上學生未到校,應及時通知家長。
8.因失職、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事故的,學校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x學校(蓋章)
負責人:
日期:_ _ _ _ _ _ _ _
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3
親愛的家長,親愛的同學們:
妳好!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發生,根據上級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開展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1.家長應該每天按時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安全意識,對孩子的安全負責。家長要要求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是禁止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鼓勵家長接送學生,不鼓勵學生乘坐或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車、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貨車、無牌、無牌汽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
三、確需租車上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租用自己的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必須與租用車輛的司機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證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沒有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壹定要對孩子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讓孩子熟悉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再上下車,上下車時註意秩序,不要擁擠打架。不要在車裏追逐打鬧。不要把頭和手伸出窗外。不要向車外扔石頭、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壹定要向孩子明確,當車輛駕駛人出現以下情況時,應拒絕乘坐公交車,並通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未在指定地點停車,給學生上下車和過馬路造成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人數載客、超員或者超載的。
(3)駕駛員有作風問題或身心健康問題。
(4)司機酒後駕駛。
(5)駕駛員有超速、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6)駕駛員有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者交通安全隱患的。
4.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等級
名稱:
班主任簽名:
2月20日__ 18
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4
為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下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首先,學生的家長(監護人)必須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孩子上下學乘坐的車輛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如無牌學生班車、殘疾人代步車、改裝車、社會黑車等未經運輸運營部門批準的車輛。他們乘坐的車輛必須是經過檢驗並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12歲以下學生不騎自行車上下學。
第二,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紀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了使孩子從小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維護自身安全,提高孩子的整體安全素質,保障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和義務對孩子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加強對孩子法制觀念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教育,引導孩子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第三,家長接送孩子壹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4.家長在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管理規定,不得將自己的車輛停放在校門口或進入校園,並按規定將接送車輛停放在指定區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
5.家長必須等孩子安全上車後,才能在早上離開站點。如果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等候時發生安全事故,家長承擔後果;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現場接孩子。如果家長沒有按時或在站點接孩子,由於孩子在沒有家長監護的情況下下車,在站點或路上發生安全事故,後果由家長承擔。
6.家長接送孩子放學時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為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書,壹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各持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公章)家長:(簽名)
年月日
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5
為進壹步貫徹落實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農村中小學生在校內外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確學校和學生家長責任,保障學生人身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壹、學校的責任:
1.學校保證按照教育部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做到教材、師資、課時落實,讓學生了解交通規則等基本安全知識。
2、學校必須定期舉行安全教育情況報告會,有條件的學校應聘請交通警察做交通安全教育報告,培養學生的自衛、自救能力。
3、學校在校園顯著位置設立“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欄。
4、學校定期召開學生家長會議,讓學生家長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的新情況、新要求。
5、學校教育學生堅決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不要坐其他農用車。
6.學校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和超員車接送學生。
7、學校督學發現違規接送學生的車輛,應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報告。
二、父母的責任:
1.家長壹定要阻止12以下的孩子騎車上學。家長要對12歲以下孩子上學和放學的全過程負責。
2.家長教育並保證孩子上下學時認真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走自己的路。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密切配合,堅決執行學校制定的關於學生乘車安全的相關規定。確保幼兒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違規車輛上下學,不乘坐其他不合格車輛。
3.家長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接送子女上下學。
4.家長使用不合格車輛私自接送孩子。途中發生意外傷亡或其他群體性安全事件,學校和老師不承擔責任,所有家長負責。
5、家長發現接送學生的車輛不合格或有超員現象,應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舉報。
6.家長在給孩子選擇車輛時,壹定要幫助孩子鑒定車輛的合法性。凡承擔接送學生任務的車輛,應具有交通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以及行駛證、年檢證、號牌營運標誌。凡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壹律視為非法車輛。家長要註意識別,告訴孩子不要坐這種黑車。
7.家長應與專門用於接送學生的車輛的車主簽訂相關協議,並教育孩子不要乘坐擁擠的汽車或超速行駛的汽車。同時要註意遵守乘車協議,過程中不要隨意技術打架,不要把頭和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車。
8.因乘坐不合格車輛造成的任何傷亡由學生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9.家長要經常詢問孩子上下學的安全問題,及時解決困難。
三、學校校長和學生家長對上述責任無異議,簽字後生效。這份責任書壹式兩份。
學校(公章)
負責人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20__年9月2日
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6
為進壹步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學生安全,明確車主和學生家長對學生安全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經討論達成如下協議:
壹、通勤車必須車票齊全,車況良好,不存在安全隱患。司機壹定要安全駕駛,不要酒後瘋狂駕駛,車速30公裏/小時。
2.車內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混載乘客和學生,車主和司機違章時壹切後果由車主負責。
第三,學校派隊上車後,公交車主要管理乘車的學生,車上發生的壹切安全問題由車主負責。
第四,車主要是在合適的時間接學生(早上7點前送到學校,下午4點前接)。當該車因臨時故障無法接送學生時,該車主要解決學生自行乘車的問題。
五、店主每日及時清點學生人數,因疏忽造成學生走失,店主負責接送學生。
六、家長必須接送學生,學生上車、下車時,因學生私人行動發生安全事故,由家長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七、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協議期間,違約方應承擔責任。
村委會:業主:
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7
為保障學生人身安全,預防交通事故,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家校聯動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發生。按照教育局的要求,我們再次簽訂了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第壹,學校和班主任的責任
1.沒有校車接送學生。
2.學校和班主任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召開交通安全專題班會,邀請交警部門來校進行安全講座和宣傳。
3.學校和班主任要加強學生離校時的監管,引導學生安全離校,勸學生不要乘坐超員車和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4.學校開學時間:早上7:40,中午:冬天2:05,夏天2:35。父母不應該提前送學生去學校。
第二,學生家長的責任
1.家長壹定要對孩子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讓孩子熟悉交通法律法規,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2.如果學生坐私家車上學,家長要監督孩子的安全。家長租用其他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必須與租用車輛的司機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家長要切實保證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沒有安全保障的車輛。不允許乘坐三無車輛(即無駕駛證、無行駛證、無營運證)。堅決不乘坐電動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拼裝車、報廢車、貨車、拖拉機、農用車等不安全車輛,拒絕乘坐超員、超速、帶病、酒駕、無牌無證、無保險、無客運營運手續的車輛,自覺抵制各種不文明交通行為。不得乘坐不嚴格按照核定人數載客的超員、超載車輛。近日,學校調查發現,接送學生的小飯桌租賃車輛嚴重超員,威脅學生安全。請家長監督檢查,批評制止車輛超員現象。
4.家長應與租用車輛的駕駛人或車主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或協議》,並保留繳費單據,既能保證孩子的健康安全,防止意外發生,又能在發生意外後有效維權。
三、家長壹定要跟孩子說清楚,專車司機要拒載,通知家長及時解決。
1.如果車輛超員,學生應立即拒絕乘坐車輛,並通知家長、交警和學校。
2.學生乘坐的車輛駕駛員有作風問題或身心健康問題。
3.學生車輛的司機酒後駕駛。
4.學生車輛駕駛人存在超速、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5.學生車輛不按規定地點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4.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禁12以下未成年人騎自行車上路。
五、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兒童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以上責任明確,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
本責任書壹式兩份,家長壹份,學校壹份。
學校代表(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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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
父母:
20__年65438+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