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作用在於體現嚴肅性、公正性,具有“雙保險”的意味。同時如果發生了什麽意外的事,也可憑簽名而追究操作當事人的責任。
比如說,妳需要出具壹個什麽證明,而如果當事人辦事嚴肅的話,會在為妳出具證明的同時簽上他的名字然後加蓋單位公章。這樣,如果該證明有什麽疑問,或證明的情況不實,對方可直接向簽名的人了解情況,追究相關的責任。
再比如,《中華人民***和國票據法》第七條作出這樣的規定: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
其作用在於體現嚴肅性、公正性,具有“雙保險”的意味。同時如果發生了什麽意外的事,也可憑簽名而追究操作當事人的責任。
比如說,妳需要出具壹個什麽證明,而如果當事人辦事嚴肅的話,會在為妳出具證明的同時簽上他的名字然後加蓋單位公章。這樣,如果該證明有什麽疑問,或證明的情況不實,對方可直接向簽名的人了解情況,追究相關的責任。
再比如,《中華人民***和國票據法》第七條作出這樣的規定: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