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很多人說保險騙人,不理賠。依據是什麽?

很多人說保險騙人,不理賠。依據是什麽?

保險不理賠的最大原因是,在我國保險合同中不能賠付的項目,被保險人不能賠付。

比如國內很多重疾險保單中,將中風定義為永久性腦損傷及後遺癥180天等等。如果患者中風後出現腦神經損傷,但醫生沒有確定是永久性的,或者後遺癥只出現60天。這些都是不能結算的重大疾病。

但是投保人在投保的時候說不清楚,因為保險代理人根本沒說清楚,不夠專業。這樣的例子太多了。

另壹個例子是保險儲蓄計劃。說第二年能拿多少分紅,但是仔細算壹下會發現兩種情況。壹種情況是,妳的實際分紅大部分是從已經繳納的保費中提取的,整體分紅其實很少,但不會在計劃中呈現。第二種情況是,有些人生儲蓄計劃是需要在壹定年限後才還的,因為有投資周期,在這個不還的期間,資金可以起到很好的保密和資產隔離作用。

但是投保人也不知道,因為保險代理人根本不知道儲蓄保險的運行機制是什麽。那麽把儲蓄保險當成基金理財或者銀行理財計劃來分紅再回到原來的時間就是錯誤的。該怪誰呢?只能怪不專業的保險代理人。

保險從另壹個角度可以認為是壹種合同關系,所以如果妳的要求超出了合同的範圍,妳肯定是不會理賠的,而妳之所以經常理賠失敗,是因為妳買保險的時候閱讀保險合同的條款是沒有意義的,妳沒有看到這個保險是否適合妳,是否符合妳自己的需求,是否解決了妳的顧慮。造成這壹結果的原因主要有三個。壹、聽保險業務員誇大保險產品的功能(不代表所有保險業務員的行為),畢竟業務人員的主要工作是銷售產品,不負責理賠,理賠是保險公司的事。所以不要完全相信,要選擇性的聽,比如亮點和優點,多做比較再做決定。第二,不懂合同意識,因為最終買保險是要簽協議的。無論別人怎麽說,協議內容都不會騙人,壹切履行都按協議進行。所以買之前壹定要仔細閱讀協議內容,也要看主要內容,比如保險責任、理賠範圍、免責條款等等。第三,不了解保險。保險壹定是每個家庭都必須配置的金融產品,因為它能產生杠桿效應,低成本獲得極大的保障。保險也分很多種類,如重疾險、意外險、醫療險、年金險等。不同的保險有不同的功能,沒有壹個照顧到所有的功能,所以壹個對保險不了解的伴侶就會出現壹種情況,以為買了保險就什麽都照顧到了。

所以,如果妳真的想使用保險的功能,壹定要了解保險的知識,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同時壹定要看保險合同,這樣就不會有再急著陪妳了。

如果把不理賠的情況全部列舉出來,有很多,有的是因為不了解保險造成的,有的是不按照保險條款理賠。讓我們來看看。

生病住院和買年金保險是兩回事,不可能理賠。

出了交通事故,妳買的重疾險完全不壹樣,無法理賠。

打個不恰當的比方,買個蘋果,吃不了香蕉。蘋果不代表所有的水果,買壹份兩份保險他也不具備所有的保險功能。

醫保和重疾險都有等待期,如果在等待期內生病,是不會得到賠償的。

以騙取保險為目的故意傷害自己或者他人的,不予賠償。

隱瞞病情,故意騙保,不予賠償。

兩年內自殺是不可賠償的。還有壹些違法行為是不賠償的。

不壹致的數據有很多種。壹種是對事故沒有異議,但提交的資料欠缺;還有壹種事故沒有得到認可。比如這次疫情,必須得到醫院的認可,才能享受國家的免費治療。當然,這第四種其實是少數,大部分都是以上三種情況。

有句話叫從眾。保險是格式條款,條款不會騙人。而往往我們認為會被騙的是什麽?因為不清楚自己的保險利益,覺得出了問題不能賠付就不會被騙。例如,我們的汽車保險政策之壹是所謂的玻璃保險。當我們的玻璃在交通事故中損壞了,我們可以賠付,但是如果我在高速公路上開石頭,玻璃損壞了,我沒有買玻璃保險,所以不能賠付。在這種情況下,妳能說保險是騙人的嗎?別撒謊,因為妳沒買玻璃保險。而為什麽我們的壽險會有這麽大的爭議?因為可能業務員在營銷過程中對客戶介紹保險產品的方式非常籠統,沒有讓客戶真正意識到保險內容是什麽。舉個例子,比如客戶買了分紅型萬能產品,醫療理賠的時候當然不能虧。如果客戶買了醫療產品,肯定沒有分紅功能,所以要看客戶買了什麽,妳得到了什麽。很多不了解客戶的人不知道保險的真正含義。我給妳舉個例子。我去了麥當勞,麥當勞,我告訴店員那位女士給了我壹個漢堡。他想吃薯條、可樂和雞翅。妳覺得會有這樣的產品嗎?那位小姐壹定會給妳推薦壹份套餐。妳可以買壹個雞腿,壹個漢堡,壹袋薯條,壹杯可樂,所以保險壹定是壹個組合,它會通過妳的方案疊加,實現利益最大化。那麽妳選擇的功能越多,妳付出的成本就越多。很多人經常花最少的錢說我實現了很多功能,這肯定是不現實的。比如醫療的功能沒有實現,分紅的功能也沒有實現。畢竟保險是精算,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無論走到哪裏,真相都是唯壹的標準。

不陪的人不多,也許有,但壹般不會是公司不給賠償。

首先,妳報銷的公司信譽在哪裏?他的名聲比索賠的錢重要得多。他不可能因為不陪而毀了自己的名聲。當然也有壹個高管想據為己有,這個就在那裏。

其實我們買保險的時候,並不知道詳細的權益。基本上,我們都在聽銷售人員說話,妳在想他說的話。

我們主觀上認為保險基本是有保障的。而且不排除銷售會誇大保險的權益。

保險有很多種。如果妳想索賠,除非妳在合同中說明索賠條件。

比如我出了壹次意外,保額10萬。如果我意外死亡,家裏會得到10萬元。如果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發生意外,我將獲得100萬元的賠償。但是,如果我病死了,那我就拿不到錢了。就是這個原因。

至於理賠條件,現在基本不需要太復雜,手續也不會太麻煩。

妳只要知道妳保險的內容,妳就知道妳會怎麽樣,僅此而已。不要相信銷售說的。有時候為了業績,他們會放大保險的保障範圍,欺騙妳。最後找銷售公司也不會承認。

這個問題的形成是有歷史原因的。保險行業剛開始進入中國大陸,招了很多業務員(保險業務員),而這些業務員基本都是“三無”(無學歷、無技能、無經驗)。靠壹張嘴,還有盯梢,銷售的對象基本都是熟人,親戚,朋友。最後,過不去面子,買壹個也無妨。這樣的話,保險內容和業務我也不是很清楚,要靠對方的信任來賣。壹個稀裏糊塗賣,壹個稀裏糊塗買。這就造成了很多保險,但並沒有真正給被保險人準確投保。此外,壹些投保人故意隱瞞自己的身體疾病或之前有過住院經歷。直到出險後才發現保險合同中沒有相關條款,或者我有相關住院經歷才被查出,造成了花了錢卻賠不了的尷尬局面。再加上牛逼的話,給人的感覺就是保險和出軌是對等的。所以如果妳真的想買保險,找壹個信得過的專業人士為妳規劃,同時要詳細了解保險合同的內容,做到心中有數。

我在保險行業工作了25年,保險成立於80年代初,為國家的發展和老百姓的生活提供了很多保障。沒有欺騙這回事。

我在保險公司做過各種後臺工作,包括理賠、客服、客戶投訴接待等。拒賠理賠,說明確實投訴多。下面我來解釋壹下原因:

第壹,投保前沒有說實話,拒絕賠償。很多客戶在投保的時候沒有仔細看申請表,而且因為自己得了小病,所以跟業務人員說即使住過院也沒生過病。發生理賠時,保險公司因為沒有說實話,拒絕賠付。

二是不符合保險條款理賠範圍的,拒賠。保險條款是標準條款,確實冗長晦澀,很少有人能從頭到尾看懂。所以當發生意外或疾病時,認為保險公司應該理賠,但保險條款的保險責任部分會明確寫明理賠範圍。所以在不符合理賠條件的情況下,會拒賠。

第三,只買了財險,拒絕賠付。這是中國的特點,中國是最喜歡省錢的國家。看到很多客戶買的是理財型保險,而不是最重要的意外和疾病保險,以為自己投保了。如果他們生病了或者出了意外,就應該賠償!其實理財保險只是理財。沒有意外或疾病附加險的話,意外和疾病是賠不了的!

先簡單說壹下這幾點。綜上,希望大家正確認識保險,先給成年人買,先買意外和疾病保障保險。每個家庭成員符合保險條件的都應該買。

保險讓生活更美好!

保險是合同,要按合同辦事。只要是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就必須承擔保護責任。

我遇到過這樣的客戶。男方當時買保險就需要理財產品。我強烈建議他購買意外健康醫療綜合保險。他只有38歲。他說妳要我買,我只要理財產品,別的都不允許。畢竟,我們只是在客戶需要的情況下銷售理財產品,妳不這麽認為嗎?後來買了理財產品,年繳65438+100,10。但是去年年底我因為出了點事去了醫院,打電話給我問他現在能不能理賠。我明確告訴他,他不付錢。他說我不會買它。我已經交了七年七萬了,沒陪什麽錢。妳打算買什麽?不是有人說只要買了保險,什麽都可以搞定嗎?保險是個大公司,產品很多,就看妳買哪個了。這個是有說法的。比如超市有很多產品,妳只買了大米。回來不可能用米當油。後來他說妳推薦哪家我就買哪家,然後他說我只想要安寧,不要錢。但事實證明,意外和明天不知道哪個先來。每個人的願望都是過上好日子,但風險卻是意想不到的。

陽光無限美好,生活靠自己,選擇大於努力,快樂每壹天。

保險是合同形式的,不會因為買的人不同而不同。保險本身不騙人。騙人的可能是賣保險的,也不能說是騙人的。只能說專業性有問題,壹方面來自公司的培養,另壹方面來自自身的學習能力。

首先,每份保險合同都會有免責條款。如果涉及免責,保險公司是不會賠付的。

第二,投保前,保險公司的調查部門不是開玩笑的。如果有理賠,保險公司的調查部門可以動用壹切資源進行調查。如果存在虛假告知,保險公司是有證據和理由拒賠的。

所以保險不騙人,只有人騙人,保險需謹慎。

保險不會說謊,是賣妳保險的人!

1.保險的賠與不賠都是以簽訂的保險合同條款為準。

保險賠與不賠,怎麽賠,賠多少,都在保險合同裏有規定。壹切糾紛和爭議都要按照保險合同來解決。沒有想當然,也沒有“別人怎麽說”或者“別人怎麽做”。

2.騙人的不是保險本身,而是賣妳保險的人的“胡說八道”。

保險其實是最不騙人的東西,因為所有的條款都是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而且不管保險公司是大是小,是不是破產,是不是被接管,被收購,被重組,被重組,妳的保險合同總會被新的保險公司承保,壹旦發生約定的保險情況,就會得到理賠。所以,保險是最安全、最有執行力的合同。

認為保險是騙人的人,相信賣保險的人的“鬼話”。

很多保險營銷員都是“臨時工”和編外人員,不具備專業的保險知識。為了推銷保險,他們總是誇大保險的作用和保險理賠的範圍。更有甚者,他們從不提示免責條款和通知事項。而保險合同通常條款過多,投保人無法耐心閱讀,或者專業知識不足以完全理解條款,但營銷員故意不解釋或者含糊解釋,然後投保人就糊裏糊塗地簽了合同。

但是,面對這種情況,事後也沒有解決的辦法。妳不能跟營銷人員說這是不負責任的,因為這是毫無根據的,只有妳白紙黑字簽的保險合同才是唯壹合法的證據。簽字也意味著妳已經理解並同意了合同的條款,所以妳不能用“無知、無知、無知”來反對合同。

所以買保險壹定要看合同!看合同看合同不管是線下的紙質合同還是線上的電子合同,壹定要看完合同上的每壹個字再確認購買款項!只要妳看過合同,就會發現有很多地方和妳想象的不壹樣,然後妳就要重新評估是否要簽這個保險合同。

再次強調,必須是正式的合同條款!不要看所謂的傳單、宣傳資料、PPT、產品介紹。這些都不是可以承擔法律責任的話。看了也沒用!壹定要看合同!看合同看合同而且,有些保險內容會直接有銀監會規定的標準,不是保險公司自己隨便改的。比如,銀保監會要求所有重疾保險必須涵蓋25種重疾,並給出了25種重疾的界定標準,保險公司不能隨意修改。

總之,買保險前壹定要看清楚保險合同,尤其是免責條款的每壹個字壹定要看懂,這樣才能明白保險絕對不是騙人的。至於銷售人員,聽就好,不要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