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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裏強行征用農民土地賣給開發商建房合法嗎?

鎮裏強行征用農民土地賣給開發商建房合法嗎?那絕對是違法的!尤其是鎮* * *,沒有這樣的權力。

土地征收的壹般程序

壹.征用前通知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規定:“征地依法報批前,應當告知被征地農民征地的目的、地點、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

《關於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書面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征地用途、地點、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通知後,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已經種植、種植、建造的所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在征地時不予補償。”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在征地報批前,告知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定職責。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履行這壹法定職責就是行政不作為。失地農民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在被征用的土地上修建新的附著物,並不違法。

實踐中,很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從來沒有告知被征地農民,只是告知村集體。但征地批準後,通知後農民在地上修建的所謂新附著物,卻以農民已被告知征地為由不予補償,導致矛盾不斷。更重要的是,如果農民對擬定用途、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不滿意,他們還有權對補償標準提出異議,要求舉行聽證會。如果不通知土地被征用的農民,這些權利很難得到保障。

二、現狀調查與確認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規定:“被征用土地的調查結果,必須經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確認;必要時,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聽證。要將被征地農民知曉並確認的相關材料作為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

《關於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確認征地調查結果。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對擬征用土地的權屬、類型、面積和地上附著物的權屬、類型、數量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當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進行確認。”。

根據上述規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未開展土地現狀調查,未讓被征地農民簽字確認土地狀況的,土地出讓機關不予批準用地。

現實中,很多農民根本沒有在自己的土地狀況上簽字,但土地部門上報的征地材料中有壹些農民簽字的材料,大部分是村幹部等人簽字,以欺詐手段欺騙了土地授予機關。在審查土地授予時,土地授予機構壹般會進行書面審查,而不是親自與被征用土地的農民核實。這就造成了被征收農民沒有簽字確認,土地仍然被批準征收的情況。被征收農民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這壹情況,或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征詢意見,組織征地聽證會。

《關於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告知被征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有權就被征用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申請聽證。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當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相關要求組織聽證”。

聽證過程中,負責組織聽證的機關應當在聽證會上向農民出示並說明其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的相關證據。被征地農民認為征地機關制定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不足的,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議。如果被征地農民提出的建議合理合法,征地機關應考慮再次改變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聽證機關應當對被征地農民提出的異議和建議形成記錄,該記錄也是審批的必備材料。現實情況是,被征地農民根本沒有收到征地機關的聽證通知,反而被說成是放棄了聽證權。

四、征地材料的組織、審核和上報

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征地調查結果、市縣人民擬定的征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建設項目相關材料,依法擬定農用地轉用、補充耕地、土地征收和土地供應計劃,編制建設用地申報手冊(簡稱“壹書四圖”),經初審後正式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批。同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就征地補償標準的合法性、安置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妥善安置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保障的措施出具說明材料;被征地農民提出意見多、情況復雜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說明意見的采納情況。

動詞 (verb的縮寫)土地征用的審核和批準

市縣人民舉報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局)受理和審核。凡征地材料齊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補償標準符合法定要求、安置方案已確定、市縣人民已出具說明材料的,應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必須報國務院批準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國務院批準。國土資源廳(局)將征地材料報送國土資源部審核。征地經國務院或省人民政府批準後,由省國土資源廳或國土資源部出具征地批準文件。從上面的介紹可以看出。在中國只有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有權批準土地征用。市縣的人是征地的主體,但不是審批征地的主體。實踐中,很多市縣的人壹邊占地,壹邊報批,非法占用農民的土地。這是嚴重違反法律的,因為,不是市縣* * *的人舉報征用土地,省* * *或者國務院肯定會批準征用土地。

不及物動詞土地征用公告

征地項目依法批準後,市縣人民政府和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發布兩次征地公告,即征地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根據《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的規定,征收土地公告應當由市縣人民政府自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布,公告內容包括:

(壹)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目的;

(二)被征收土地的權屬、位置、地類和面積;

(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方式;

(四)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和地點。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由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實施。內容包括:

(1)集體經濟組織征用土地的位置、地類和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和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

(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五)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方式;

(6)征地補償安置的其他具體措施。

征地項目未經省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批準的。發布預征用公告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發布書面通知,撤銷原預征用公告。

七、二次公告後被征地農民的權利。

根據《征地公告辦法》的規定,被征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或者要求聽證的,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市、縣人民政府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有關市、縣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確需修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經批準的征地方案進行修改。

有關市、縣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 * *審批時,應當附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和采納情況,舉行聽證的,還應當附具聽證筆錄。

在兩次征地公告後,失地農民的異議權和聽證權是他們第二次對征地補償安置的話語權。雖然在征前階段也有話語權,但是是在征前階段,內容類似於征後話語權,但並不完全壹致。實踐中,很多* * *認為,征地前期已經征求意見,批準征地後不需要第二次征求意見。根本不發布公告就直接要求被征地農民騰退土地,這是嚴重的錯誤。

八、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審批和土地交付

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後,公告期滿當事人無異議或按有關要求完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征求意見後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連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和采納情況,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並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後,市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及時組織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並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中確定的費用按時足額支付給農民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未足額支付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的相關補償費的,被征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有權拒絕交出土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的相關補償費用已經足額支付,被征地農民拒絕交出土地的,被征地市縣人民政府有權責令其限期交出土地。被征地農民對市縣人民確定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有不同意見的,也要交出土地。有關補償標準的爭議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裁決解決。

在妳明白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如何維權之後,就可以依法維權了。

農民可以把自己的土地賣給開發商蓋房子嗎?農民只有耕地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同時,農民對土地的使用不能改變土地的性質。

農民可以把自己的土地賣給開發商蓋房子嗎?我的法律不能,但現實是可以的。妳不想賣地,妳要房子做補償。

* * *無償征用農民土地然後高價賣給開發商合法嗎?那妳應該打電話給中央有關部門,問問有沒有這個要求。要麽妳對北京* * *有意見,要麽妳對本地* * *有意見

鄉鎮征用農民土地建房賣房合法嗎?中國法律規定,有農村戶口的人可以為每家申請壹塊宅基地,宅基地的房子可以在村內轉讓和出售,因為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出售自己的房屋不受法律禁止。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出售私房時,

* * *低價買農民的地然後高價賣給開發商合法嗎?當然是合法的。肯定是合法的。只是這個法律是在沒有征詢民意的情況下制定的。

鎮* * *在被征用的土地上強行建設,村民制止合法嗎?未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的賣地行為無效,村民可以合理阻止強制收回。根據國務院對土地補償的分類,具體補償標準需要區分,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附著物和青苗費等。壹般的賠償標準都很低,不合法。另壹方面,先征收集體土地,征地程序嚴格,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復雜,出售或轉讓需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這些相關手續還沒開始,100多畝地就突然沒了。這明顯是壹種有暗箱策劃,有勾結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1997年,鎮* * *建房無償收回農民土地,然後賣給開發商。現在能補償嗎?妳的權利已經過期了。妳應該在建鎮收回農民土地的時候主張自己的權利。如果當時有借條和協議,現在就很難主張自己的權利了。因為妳自願無償轉讓,他有權處理。開心的話可以分壹杯羹,不開心的話什麽也得不到。這就好比如果妳不要錢把東西送給別人,別人賣了個大價錢。

但是,妳還是可以鬧的,人多。為了安撫妳,可能會給妳幾個便士。

* * *強行征用土地倒賣房產建商品房合法嗎?這個至少要經過縣級以上* * *批準,按照土地管理法和物權法辦理征收手續並支付補償才是合法的。

市* * *壹次性征用12000畝農民土地合法嗎?征地只要有相關文件就是合法的。

土地征收時會有相關的補償規定。沒有補償,沒有合法手續的,視為非法占用耕地。可以向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