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接到了的傳票,就說明已經被人告到了法院。被告這時應該按照的指示和法律規定,積極應訴,同樣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常以拒絕簽收的文書、不答辯、不出庭等作為對被告來說都是百害而無壹利。可以自己進行訴訟,也可以根據需要委托壹到二名訴訟代理人,簡單地說,就是找律師來幫助應訴。具體就是由律師代為訴訟,要向遞交授權委托書,自然人的授權委托書要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法人的授權委托書要由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被告應向提交答辯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告要在收到狀副本後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起草答辯狀時要註意有針對性,可以針對對方的壹個訴訟請求,也可以針對對方狀中的壹個或幾個事實理由,有理還要有據,反駁對方的指控要用事實說話。有些答辯狀雖然文采斐然,激揚慷慨,但沒有針對對方的指控擺事實,講道理,只是壹味的譴責對方,效果並不好。在答辯狀中,被告可以承認原告的請求,也可以進行反駁。如果被告認為對方在糾紛中也有違反合同或者其它侵犯合法權利的行為,還可以提起反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