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付運費可以報警嗎?
1.如果不給運費,壹般不需要報警。拖欠運費屬於合同糾紛,需要違約的證據,壹般是運單或欠條,由違約方簽字。有了證據,當事人可以寫起訴書,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調解、開庭、判決,當事人可以持調解書、判決書、申請執行書向法院申請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強制執行,當事人可以拿到運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五十壹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是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提起訴訟。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申請回避,收集和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範圍和方式,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
2.我可以不付運費扣留貨物嗎?
是否可以不付運費扣留貨物,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支付運費、保管費或者其他費用的,承運人對貨物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托運人或者收貨人不支付運費或者倉儲費的,承運人對貨物有留置權;
2.承運人、收貨人、托運人對未支付貨物保管費、運費等費用的處理另有約定的,承運人在未支付相關費用的情況下不得扣留貨物,否則涉嫌侵吞他人財物,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