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需要通過錄音取證,建議委托具有噪聲檢測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噪聲鑒定。
2、能主動與噪音侵權人協商,記錄雙方在協商過程中的對話,保存對方承認產生噪音的證據。
3.如果和對方溝通無果,可以嘗試尋求物業介入協商,可以要求物業出具相關證明。
4.如果受害人受到噪聲汙染損害,醫院診斷的詳細醫療報告也可以作為證據之壹。
噪音影響了他人生活,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報警,讓公安部門處理。制造噪音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予以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可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打擾樓上人的解決方法有:
1,自己做好隔音措施。
2.要求對方降低噪音,註意和對方協商。
3.求物業管理,幫助解決居民糾紛。
4.報警處理。
5.起訴。
噪音滋擾的檢控程序如下:
1.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首先要確定的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可以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寫投訴信。
民事起訴狀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原告知道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起訴狀中註明,並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和原住所地;
(2)訴訟請求的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果是給付,應當寫明種類和數量;如果是支付行為,應說明為什麽做或不做;
(3)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的證據和支持;
(4)簽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並簽署時間。
3.整理證據。
檢控噪音滋擾需要以下證據:
(1)如需錄音取證,建議委托具有噪聲檢測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噪聲鑒定。
(2)可以主動與噪音侵權人協商,記錄雙方在協商過程中的對話,保存對方承認產生噪音的證據。
(3)如果與對方溝通無果,可以嘗試尋求物業介入協商,可以要求物業出具相關證明。
(4)受害人受到噪聲汙染損害的,醫院診斷的詳細醫療報告也可以作為證據之壹。
4.立案,也就是向管轄地法院遞交起訴狀,提供證據。
5.繳費: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繳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6.待判決開庭、立案後,由法院安排開庭時間,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工作安排。
7.申請強制執行。判決生效後,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未給妳全部款項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