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浩表示,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涉事博主及時刪除了文章,並對自己進行了道歉和懲罰。對此,徐浩表示,這是積極悔罪的表現,及時消除了不良影響,挽回了損失,情節可以從輕處罰。至於懲罰,怎麽罰?需要由執法機構決定。
擴展數據
微博大V轉發無根據內容,導致謠言傳播,處罰會更重:
記者發現,該博主目前擁有654.38+0.08萬粉絲。徐浩表示,微博大V具有強大的網絡影響力,其法定註意義務高於普通人。在轉發信息之前,它需要考慮信息是否真實,措辭是否恰當。如果微博大V轉發沒有根據的內容,導致謠言傳播,處罰會更重。
“網絡謠言雖然沒有翅膀,但傳播速度非常快。”徐浩說,目前,中國對網絡謠言的打擊力度在不斷加強,但由於很多謠言都是匿名發布的,執法部門打擊謠言還存在壹定困難。徐浩說,雖然事後澄清了許多謠言,但影響仍然難以消除。打擊網絡謠言需要公民的守法意識。
新京報-博客為散布楊振寧死亡的假消息道歉。律師:屬於民事名譽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