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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推銷的保險真的靠譜嗎?電銷保險怎麽樣?

“您有興趣購買壹份平安福保險麽?我是xx保險公司的,最近我們正在做活動,保費直降15%,能耽誤您壹點時間,給您介紹壹下麽?”

每到歲末年初,很多人都會接到這樣的保險銷售電話,讓人壹時無法分辨真假。

的確,電話銷售也是保險業的壹大銷售方式,但是本就復雜的保險產品和保險條款,只通過電話中短短幾分鐘的描述,確實有可能會掉進壹些陷阱。

我的壹個朋友就曾經通過電話銷售的方式買到了壹份並不適合自己的返還型意外險,保額20萬元,按月繳納,每月500多元。承諾連續繳壹年後返還110%繳納的保費,乍壹看還挺劃算的。但是按壹年計算的話就是差不多7000元。

然而只有20萬的保額!簡直是坑!因為市面上大多數同類保額的保費大概是每年300元左右。

對於壹個剛畢業壹兩年的年輕人來說是,壹年7000元算是個不小的負擔了。

當然印壹也不是說這份保險對於所有人都不合適,因為喜歡返還型產品的客戶大有人在。只是大家也應該明白壹點,很多理財型保險的收益並不是固定的,只是有大概的收益範圍,也就是說有可能在壹年過後,並不能拿到妳想象中的收益金額。

那麽,我們到底應該用壹種什麽樣的態度的對待電話保險?如何購買電話保險才能不掉進它的套路裏面呢?

首先,印壹想要提醒保險小白們在接到推銷保險的電話時,壹定要保持清醒,不要被壹些所謂的 “活動”、“優惠”、“內部推薦” 沖昏了頭腦,心想著千萬不要錯過這麽好的機會而匆忙地購買了壹份不適合自己的保險。

其次,對於不確定是否需要購買的保險產品,壹定要明確表示自己的否定意願,不要給予任何肯定的回復,也不要存在先買著,不行再退的僥幸心理。

因為壹旦表示了自己想要購買,有明確的回復就屬於合法的購買行為了。根據 《電子簽名法》 的條例,符合條件的電話錄音是可以視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形式的,也可以作為訂立合同的壹種方式。

此外,印壹還希望大家在購買電話保險的時候,壹定要把自己想要了解的內容徹底詢問清楚,有任何疑問都要問出來,這樣也有助於您更好地了解這份保險是否合適,因為電話那頭的保險員可能並不了解您的家庭情況,收入情況,預算等,他們只能盲目地為您推銷,這也就更容易造成很多問題的出現。

說了這麽多電話保險的弊端,就沒有什麽優勢麽?

當然是有的,比如電話保險可以采用月繳的方式,可以隨時終止,更適合壹些“月光”的年輕人,讓他們不必壹次繳納全年的費用。而且,很多電話保險可以綁定信用卡扣款,不需要去親自保險公司續費,也解決了忘記繳費致使保險失效的問題。

無論是電話保險,還是線下保險,大家壹定都要仔細篩選才能行,壹份好的保險不是因為產品本身好,而是最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電銷保險,謹慎選購

貓膩壹:“產品停售”噱頭屢試不爽

某某市保險行業協會人士介紹,保險公司電銷中心的推銷手段,往往以產品即將停售為由進行宣傳,“機不可失,失不再來”成為電銷人員屢試不爽的法寶。經營過程中,保險公司是會正常地停售壹些險種,比如主動叫停賠付率高,對險企造成較大贏利壓力甚至產生虧損的產品。又如監管部門認為某款產品的設計存在問題,險企經營風險過高或對投保人沒有實質作用,因而制定規則重新界定險種。可是,壹些電銷人員大肆“造勢”,硬生生把即將(甚至並不會)停售的產品賣成“秒殺品”,導致消費者忽視自身需求,盲目購買。

根據保監會2012年1月頒布的《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公司決定在部分區域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不得以此為由進行宣傳和銷售誤導。消費者務必豎起雙耳,謹防電銷人員瞄準大眾的“惜購”心理,以“停售”名義誘導自己出手。

貓膩二:“升級更新”概念層出不窮

業內人士介紹,壹些電銷人員誘導客戶將原保單退保後投保新保單,這是傳統渠道慣用的“招數”,現在又開始蔓延到電銷上面。生活中,多數退保情況是投保人遇到突發經濟狀況,無力續交保費,只得與保險公司解除合同關系。或者,有些消費者當初盲目投保,事後又後悔,於是申請退保。壹旦出現這種情況,銷售人員為了完成業績,往往慫恿客戶退掉現有保單後另買新保單,最終給投保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眾所周知,買保險是壹個復雜的過程,且保險術語專業性較強、保險合同條款復雜難懂,需要弄清購買後能享受哪些收益,獲得哪些保障。換句話說,決定投保與否的主要因素應該是個人的保障需求。如果在電銷人員或代理人的誤導下,盲目退舊換新,除了增加壹張並不適合自己的新保單外,還會因為退掉舊保單蒙受雙重損失。

貓膩三:“誇大收益”模糊行業規定

在保險投訴案例中,不少險企的電銷人員存在誇大產品收益、模糊行業相關規定、以銀行理財產品等名義銷售保險的誤導行為,甚至有的人員電銷時壓根不提保險,簡單地宣傳產品收益率為 8%,使用“存錢、比銀行利息更高”等說辭。

去年中國保監會發布的通報顯示,去年上半年在人身險涉嫌違法違規類投訴中,各類銷售違規 1860 起,占到投訴的 97%以上,主要表現在誇大保險產品收益、錯誤解釋保險條款、混淆保險與銀行理財及儲蓄概念等問題。可見,上述保監會通報的電銷人員種種違規行為,亦屬壹些險企“屢教不改”,從面對面銷售“延伸”到電話銷售領域的老毛病。

既然如此,廣大消費者更應提高警惕,對保險的風險保持清醒認識,若輕信銷售人員將保險等同銀行理財產品,或就兩者收益率進行簡單比較,或對高分紅收益進行口頭承諾,可謂自行為日後的糾紛留下“伏筆”。畢竟在電話營銷人員介紹產品的過程中,消費者不但看不到詳細的書面資料,更看不到具有法律效用的合同,因此很容易輕率投保,掉進“坑”裏。

業內人士提醒,鑒於當下保險產品不斷創新,除了傳統保障型產品外,確有越來越多投資型產品面世,就此,接到銷售人員來電,若有潛在的投保需求,消費者要根據實際情況詳細了解產品的性質,分清到底是銀行理財產品還是保險,或者也可請對方比較壹下不同投資類險種的利弊,倘電銷人員無法在這些方面給出較為合理的解答,而只是壹味高談闊論其所在險企旗下某款產品,消費者就應保持理性與謹慎,較穩健的方法是:禮貌地結束通話,掛機,而後直接去保險公司網點辦理咨詢投保事宜,等到所有的保險合同細節都已了解清楚後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