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偽造簽名股權轉讓訴訟時效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偽造股東簽名轉讓股權的,股東向法院請求權利的,訴訟時效壹般為三年,從知道權利被侵害時開始計算。 2、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三、離婚股權糾紛處理的原則
1、***同協商原則。 2、離婚案件股權分割問題,補償或股權取得應由夫妻雙方明確表示,不易法院過多幹預。如前所述由於股東配偶享有壹種特殊的民事權利,也就是準***有股權故在離婚分割股權時,股東配偶有選擇加入股東的權利,這種權利的行使障礙只能是其他股東不允許轉讓並購買,或者當事人明確表示放棄的,審判機關不應剝奪。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