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材料齊全、規範、有效。
(2)離開戶籍所在地,在其他地區合法穩定就業、受教育、居住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和居民。
(3)異地遺失居民身份證。
需要註意的是,不同的地區可以接受不同的地區。
二、搬運地點
本轄區內可以異地受理身份證業務的辦理點。
壹般時間為工作日:8:30am-11:30am;13:30-16:30下午
具體地點和時間請咨詢當地派出所。
第三,處理材料
(1)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居住證、居住登記卡等任何證件原件。
(二)居住證遺失或者未申領居住證,已在居住地公安機關進行居住信息登記的,應當攜帶戶口簿、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同時提交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相關證明材料。
需要註意的是,處理材料因地區而異。具體材料請咨詢當地派出所。
比如在上海市實有人口登記系統登記過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證明和就業、就學證明。
四、辦理流程
步驟1:提交材料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第二步:拍照按指紋。
需要現場拍攝采集居民身份證標準照片(不允許攜帶照片),采集本人指紋信息。
第三步:簽名,領券。
在回執上簽字認可,領取《居民身份證回執》,工作人員會通知您身份證領取時間。
第四步:拿身份證。
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證》到受理點領取。
如果本人無法前往受理點領取,具體領取和郵寄服務請咨詢當地派出所。
(1)地區支持快遞EMS郵寄服務的,辦理時請填寫《居民身份證郵政特快專遞委托書》。
(2)如果該地區支持該機構,請註意該機構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