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向登記(許可)機關窗口提交申請材料,或在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2.登記(許可)機關應當受理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
3、登記(許可)機關在承諾時間內完成審批,並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4.登記(許可)機關作出決定後,應當按照申請人選擇的送達方式送達營業執照等相關文件。
材料:
1.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5.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簽字,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字,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擴展數據:
辦公室信息:
1.受理機構:慶元縣市場監管局。
聯合機構:慶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任處(科)室:行政審批服務科。
2.辦公地址:?請到清苑縣行政服務中心(麗水市清苑縣城周舟街222號)三樓B區22-23號、25-28號綜合受理窗口審批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市民中心)辦理。
辦理時間:(周壹至周五,節假日除外)上午?8: 30-12: 00,下午?14:00—17:00 。
3.承諾期:1個工作日。法定期限:15個工作日(時間單位為“天”的,指自然日)。
4.送達時限: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
浙江政務服務網-公司設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