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偽造簽名罪立案標準

偽造簽名罪立案標準

偽造他人簽名可以構成詐騙罪,如果以此制造偽證,則構成偽證罪,如果用以偽造政府公文,情節將更為嚴重。如果是合同中存在偽造簽名的也可以認定為合同詐騙罪,達到詐騙罪的數額較大標準的就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具體情況由司法機關來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

買賣合同雙方還沒確定達成交易,沒正式跟另壹方簽字確認,但是其他人偽造簽名導致合同成立,這將直接損害未明確簽名的壹方利益。那麽,利益受有損害的壹方是否可以維權,得看該簽訂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訂立合同時出現有以下情況的將導致合同無效:

1、壹方用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買賣合同,並且已經損害國家利益的;

2、買賣合同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有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況的;

3、買賣雙方訂立合同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比如洗黑錢等;

4、訂立買賣合同將損害社會公***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要成立買賣合同,首先得滿足壹個必須的條件,那就是必須雙方協商達成壹致。所以,他人偽造簽名確定的買賣合同,其實不屬於雙方達成壹致的合意,所以該買賣合同其實並未成立。

根據合同成立的禁止性規定和必須滿足的條件,那麽因為偽造簽名確立的買賣合同,首先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條件,所以也不會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受害的壹方被要求履行合同,可以積極主張簽名的違規。不過,如果想認這筆買賣的,那麽也可以去追認,並且不同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追認時效,這裏受害方可以隨時追認合同。

其實被他人偽造簽名確定了買賣合同,不知情的壹方往往很難知道具體情況,但是只要不想追認的話,對方還壹再主張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必要的時候積極去法院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