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多次提出仍沒有認識和改正時,公司可以對其發出警告信要求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完畢。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侵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經濟或名譽損失/觸犯法律、法規,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其勞動/人事合同關系,即解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 根據上述規定,結合勞動合同簽訂實踐情況,勞動合同應由勞動者簽名,並由用人單位加蓋公章或者由用人單位加蓋合同專用章或者由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