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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回避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壹、律師回避需要誰決定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律師是不適用回避制度的,適用回避制度的人員包括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等。《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回避理由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壹)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審判人員有前款規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前三款規定,適用於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第四十五條回避申請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後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被申請回避的人員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前,應當暫停參與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緊急措施的除外。第四十六條回避決定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回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回避,由審判長決定。二、如何委托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訴訟代理人就是代理有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委托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需遵從以下規定:1、當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同訴訟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都可以委托律師擔任代理人,委托律師應該簽訂《委托代理合同》;2、每個當事人,以及法定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最多只能委托兩個律師(包括律師助理)擔任代理人;3、外國律師,包括港澳臺的律師,不能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4、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寫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委托權限必須寫明是壹般代理或者特別代理,如果是特別代理,還必須具體寫明包括那些權限,如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達成調解協議,提起反訴、上訴等。5、委托兩個兩個律師(包括律師助理)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應分別授予代理權限,委托律師代理的,除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之外,還應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同簽名或者蓋章的委托代理合同。6、僑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委托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必須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和國駐該國的使館證明。7、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委托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訴訟,從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和國與該國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後,才具有效力。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律師是不適用回避制度的,適用回避制度的人員包括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法律客觀:壹、可以申請對方律師回避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律師並不是刑事訴訟回避的主體,所以是不能申請律師回避的,回避的主體是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等。《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壹)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第三十二條本章關於回避的規定適用於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規定要求回避、申請復議。二、公務員回避的情形1、任職回避是指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壹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壹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壹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2、地域回避是指公務員不得在自己成長地擔任壹定級別的領導職務。包括鄉級機關、縣級機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職務。但自治縣縣長應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民族鄉的鄉長由建立民族鄉的少數民族公民擔任。3、公務回避是指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涉及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情形。4、離職回避是指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