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壹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壹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