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爐工管理制度
1、熟悉鍋爐運行系統及運行參數,掌握鍋爐點火、並爐、壓火、運行以及緊急故障停爐操作。堅持巡回檢查,確保鍋爐的正常
2、定時檢查蒸汽壓力表、數量表、減壓閥等表件情況,發現損壞不靈等情況及時報告。
3、做好運行記錄和鍋爐本體、輔機、散熱片、管道等的維修保養工作。
4及時正確地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處理運行中的設備故障,對有異常現象危急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並報告有關領導。
5、明確水質標準。定期除垢,保證爐水合格。
6、上下班認真清理打掃,保持鍋爐房的清潔衛生。
7、在分汽缸、管道附近註意安全,防止燙傷。
8、嚴密監視鍋爐內水位,定期沖洗水位表,每班至少沖洗壹次,當水位爐表看不到水位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在未查明鍋爐內實際水位時,嚴禁上水。
9、嚴密監視壓力表,避免超壓,防止因操作失誤引起超壓。
10、認真執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堅守工作崗位,不擅自脫崗、睡覺、喝酒、下棋、打撲克,做好交接辦紀錄,嚴格接班制度。
11、做好鍋爐的節煤、節電、節水工作。
12、因違反操作規程和責任心不強,造成機械設備、散熱片、管道等損害由當班人員個人賠償。
司爐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規定時間提前到鍋爐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並要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2、交班者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保持鍋爐運行正常。
3、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按時到達現場,交接班人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交班者,需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鍋爐燃燒、壓力、水位和溫度正常。
4.2、鍋爐安全附件、報警和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4.3、鍋爐本體和附屬裝備無異常。
4.4、鍋爐運行記錄資料、備件、工具、用具齊全。
4.5、鍋爐房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五不交是
4.6、不交給喝酒和有病的司爐人員;
4.7、鍋爐本體和附件設備出現異常現象是不交;
4.8、在處理事故時不進行交班;
4.9、交接人員不到時不交給無證司爐;
4.10、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不正常時不交;
5、交接班時,由雙方按規定巡回檢查路線逐點逐項檢查,要將交接的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記錄在案。
6、交接班要叫上級有關鍋爐方面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記錄中簽字後又發現了設備缺陷,應由交接者負責。
司爐工操作規程
l、司爐工上班前戴好防護用品,提前做好交接班,上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司爐人員應熟悉鍋爐的結構、性能、蒸氣壓力和燃料、燃燒等基本情況。
3、值班司爐工應時刻註意鍋爐各部件運行情況,要勤檢查、細觀察,遵守壹切規章制度,嚴禁擅自脫崗。
4、鍋爐運行時,必須勤上水,保持水位,氣壓穩定,不能忽高忽低;
5、水位表要保持靈敏正確,清晰可見,並每班擦洗水位表壹次,考克開關要靈活。
6、鍋爐上的管道閥門必須緩慢開關,嚴禁猛開、猛關。
7、鍋爐運行時,鍋爐壓力表指針不得超過工作壓力,保持在安全壓力下工作,壓力表要保持靈敏正確。
8、每班排汙不少於壹次,排汙時註意先慢開啟,不準用其它物件開啟排汙閥,關閉後不得滲漏。
9、經常檢查各部位的機構運轉,鼓風機、引風機、水泵等,如發現故障,必須及時修理,確保鍋爐正常運轉供氣。
10、閑雜人員、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和逗留鍋爐房。
11、保持通道暢通,環境清潔,文明生產。
鍋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時不得擅離職守,未經考核領取司爐工操作證的,不得上崗獨立操作。
2、掌握運行燃燒規律,隨時查看水位表、壓力表。做到四勤:勤查質標證、勤看火、勤工助學分析、勤調,並做到四穩:水位穩、氣壓穩、汽水溫穩,保證安全供汽。
3、鍋爐水位表每班沖洗1-2次,安全閥定期停爐檢查,確保靈敏度,壓力表每季校驗壹次,確保安全附件靈敏可靠。
4、確保軟水處理,使爐膽不發生水垢,並嚴格做好鍋爐定期維修保養工作,確保鍋爐運行,延長運轉壽命。
5、鍋爐房嚴禁堆放易燃物品,嚴禁在鍋爐房內烘衣服和蒸飯菜,防止事故發生。
6、鍋爐房重地,外來人員謝絕入內。如外來參觀和聯系工作,須經有關部門許可,登記手續,方能入內。
7、勤檢查各汽水管及車間汽包的安全,杜絕跑、冒、滴、漏。
8、在送汽、關汽前與有關車間部門取得聯系,並對冷輸汽,做到緩慢開啟,時間不得少於10-15分鐘。
9、勤調節風壓、風量,杜絕噴火傷人,並在上班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
10、通煙管時不準常開引風機,嚴禁開鼓風機,出灰時不得亂開鼓風機,防止意外發生。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1.鍋爐房是非常重要的要害部門之壹,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部門經理批準,不準入內。
2.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巡視制度。
3.非當班人員,未經帶班長同意,不準開關鍋爐房內的各種閥門,煙風門及電氣開關。無證司爐工不準獨立操作。
4.禁止鍋爐房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並註意檢查入爐的煤中是否有爆炸物及雜物等。
5.鍋爐在運行或壓火期間,房門不準鎖住或閂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6.鍋爐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7.鍋爐壹旦發生事故,當班人要準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向相關領導報告。
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發的《鍋爐房安全管理規則》及《環境保護法》。
二、定期檢查、保養鍋爐及其附屬設備,註意保持安全設施的完好。
三、經常向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報告鍋爐使用管理情況。
四、鍋爐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緊急措施,避免發生重大事故。
五、司爐工持證上崗,遵守各項操作制度,嚴禁違章操作。
六、要對司爐工進行技術培訓、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操作技能和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