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幫助他人借錢的註意事項
別人不能用自己的身份證還款,不涉及刑事責任。
別人用自己的身份證借錢,雖然是自己的名字,但只要我不在場簽字,借款就與我無關。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簽名必須本人簽名或親筆簽名,如代簽名需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如果妳簽了字或按了手印,妳就是債務人。或者有證據證明貸款資金實際被妳部分或者全部使用,妳應當承擔還款義務。如果不按時還款,銀行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助人為樂的貸款風險很大。如果妳什麽都簽了,那麽妳就承擔了所有的還款義務,在法律上與他人無關。所以,幫別人借錢,別人不還怎麽辦?只有妳自己能幫忙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附屬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壹條第三人提供擔保,債權人未經其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保證人不再承擔相應的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