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妳在中介簽的是看書。這些東西法律效力不大。它只會嚇到膽小的人。另外,如果妳能拿出他們帶妳看房前妳看過的證據,他們告妳也沒用。即使沒有證據,他們也不壹定會起訴妳。(這要看他們成交的時候房子的傭金,費用低的話是不夠請律師的。)他們最多能給妳壹封律師函嚇嚇妳,為了賺妳點錢。所以很簡單。如果態度強硬,以正常的法律態度對待,根本不怕他們起訴。
2.有些簡單的事情很復雜,有些復雜的事情也可以簡化。有時候法律解決不了我們市場的問題。這是我們留在中國五千年的傳統。說真的,逃稅是我們中國的傳統。說真的,占便宜是我們中國的習慣。說真的,只要有錢,在中國做什麽都行。說真的,為了錢我們可以做任何事...
所以,如果對方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與妳對抗,請參照第壹條,不要害怕。如果別人用其他方式,那就看妳試著怎麽處理了。這樣的例子在深圳有很多。對於小東西,經常往鎖裏放膠水、牙簽、癟胎,在網站上放電話號碼,招募伴侶。對於大事情,關系到人身安全(不舉例)。
就寫這麽多吧,88,大方壹點,給個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