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聽羅永浩鬼扯,銀行貸款本來就會要求夫妻雙方簽字,因為如果夫妻不壹起簽,該筆債務可能會成為個人債務,並且可以直接通過假離婚規避。老羅:“我不知道為什麽銀行的人突然讓我老婆簽字,我也沒想就叫她來簽了。”
實際上可能是:“銀行說不讓我老婆簽字就不給我貸款,得趕緊把她叫來,不然我就沒錢了!”我不知道為什麽羅永浩總喜歡給自己樹立傻白甜的人設,關鍵的事情是:壹大批羅粉真的相信了。羅永浩也很清楚自己的粉絲成分,所以無論做什麽產品都不會往高端方向走,因為有錢人的錢沒那麽好騙啊。人設對羅永浩這類創業人士非常重要因為壹旦人設沒了,投資和信任也沒了,那就真的萬劫不復了。自媒體人,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創業者,人設也相當重要。
這次羅永浩打造的人設是恩愛夫妻,個人理解,其實是甄嬛傳人設的延續。翻譯過來就是,羅永浩說,妳看我,我自己在努力賺錢還錢,為了還錢,我還把我老婆搭進來擔保,是不是很感動?!請務必繼續投資我!實際上,有壹定法律實務經驗的人,不太會為這種人設感動。
說話是壹門語言藝術而這門藝術被羅永浩已經發揮極致。所以,我就佩服羅永浩,真的,真能說,而且邏輯也不錯。就如他所說:在互聯網吵架,截止到目前,他還沒有輸過。對於債務,其實盡可能是夫妻對於債務要進行***簽最好。如果不能形成夫妻***同債務,最好的辦法就是叫債務人的配偶簽署連帶責任擔保,以便更加有針對性地把屬於夫妻二人的有效財產進行整合,以防壹旦債務人出現道德風險或經營風險導致債權無法實現從而無法對債務的財產進行有效的執行。
這就是典型的語言陷阱了“妻子為羅永浩簽字擔保近億債務”這句話是對的,但是“為”字就很巧妙了,因為事實上是這些債務本來就是夫妻***同債務,本來妻子也是需要承擔羅永浩的壹切債務,除非離婚,但是現在手續上現在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甚至是地下錢莊等私人機構對個人債務都壹律要求夫妻***同簽名,防的就是假離婚跑路,所以這壹切只是羅永浩的借機炒作煽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