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篇第壹段是記敘文和引語,後面是自己的壹個想法,表達自己的疑惑。從帶圈回復文件的不解出發,從極其微觀的角度闡述了整篇文章的主題。每個圈子的決定都是壹種與正義相關的追求。
由此,闡述了畫圓的三種態度。
第壹種是隨意亂塗,把四邊形叫做圓,把鹿叫做馬。羅老師在這裏把隸屬關系從上到下延伸開來,畫了壹個圈,混淆黑白,明顯是對正義的背離。上級考驗下屬的忠誠度,下屬討好上司邀功。
第二是意圖不足。在此基礎上,羅老師繼續推導,有些人自覺畫圓無望。他們的理想破滅後,會用玩世不恭的眼光看待壹切,逐漸成為第壹種人。那麽如果妳堅定自己的理想,妳就會成為第三種人。
第三種人用先進的儀器畫圈。這是壹個很開心的結果,但羅老師顯然很清醒,馬上辯證地看到了完美背後的隱患。就是原地踏步,沾沾自喜,把自己的圈子當成絕對的標準,把談壹個更完美的圈子當成對自己的挑戰。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自戀。羅老師不斷提醒我們,要保持自嘲的態度,在邏輯自洽的基礎上保持開放,向專家學習,不斷優化升級自己的世界觀和方法論。
在這裏,羅先生展示了他嚴密的邏輯線路,試圖從人性的角度去揣摩和歸類幾種情況,密而不雜,分而不離,相互轉化,因果循環。
在解釋了畫圓被視為對正義的追求之後,羅老師引入了兩個概念。理想的圓是正義的狀態,現實中不完美的圓是正義的狀態。這兩個是法律永恒的主題。並提出壹個問題,我們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義到底是應然還是實然?
至此,羅老師終於將畫圈引向了自己的專業領域——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