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中日東三省會議條約》原文。

《中日東三省會議條約》原文。

1905年12月22日,光緒31年11月26日,明治31年12月22日,北京。

清朝大皇帝陛下和日本大皇帝陛下願意把日俄簽訂和約的日期定在光緒三十壹年八月初七,即明治三十八年九月初五。我們據此根據上述宗旨締結本條約。為此,大清大皇帝陛下授予帝國全權公使、軍務大臣、宰相、和碩親王、外交大臣、翟公使、北洋大臣、直隸總督少保親王;日本天皇陛下給了壹個簡短的全權大使。外務大臣從三位壹等男爵久太郎和四位二等大使內田康成中被任命為全權代表。他們每個人都檢查了完整的文憑,發現它們都沒問題。條款和條件如下表所示:本條約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合同蓋章之日起兩個月內由大清天皇陛下和日本天皇陛下批準。

為此,兩國全權代表準備了兩份中文文本和兩份日文文本,即在本協定上簽字蓋章,以示承諾。

大清國欽差大臣、軍務大臣、宰相、外交大臣、清親王、軍務大臣、外交大臣、尚書省大臣、曲宏、欽差大臣、北洋大臣、少保親王、直隸總督、袁世凱。

日本特命全權大使的外務大臣是從擁有三個壹級勛銜的小村莊久太郎中取出的,特命全權公使是從擁有二級勛銜的內田康成中取出的。

光緒三十壹年十壹月二十六日

明治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站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