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壹節課前點名,認真填寫點名本。
2.學生因故缺課,必須向班主任提交請假條,說明原因,並在請假條上註明返校時間。家長要在請假條上簽字。返校後應終止休假。
3、患有流行性和傳染性疾病的學生,必須回家休息、治療,憑疾病控制部門的證明方可返校。班主任要及時向衛生室匯報信息。
4.如有學生無故曠課,班主任應立即與家長聯系,查明原因。如果壹時聯系不上父母,要向學校反映。
5.如果學生請假超過壹周,班主任應向教導處報告。
6.中途離校的學生,要帶著班主任的簽字離開學校,由傳達室保管。
7.各班要切實加強學生組織紀律教育,要求學生嚴格遵守請假和銷假制度。
第壹條學生應當在每學期規定的開學時間報到。因故未按時報到者必須提前請假,未請假未按時報到者按曠課處理。
第二條節假日離校時,應按規定時間返校。假期因有事需要延期返校的,可以通過電報、電話、信函等方式請假。班主任征求家長意見後,只能由學院領導批準。學生返校後必須辦理手續,提交必要的證明,否則按曠課處理。
第三條病假必須有校醫或醫院證明,學生壹般不得請事假,特殊情況除外,壹般不得超過兩周。如因有事請假,必須填寫學生請假申請表,經批準後生效,否則按曠課處理。請假壹天由班主任審批,三天以內由院領導審批,五天以內由學生處部長審批,壹周以上由分管學生處領導審批。
第四條休假期滿後,必須到所在學校辦理銷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的,加班假按曠工處理,病假銷假時應出示診斷證明。
第五條學生請假期間如需休學,應提前到所在學院辦理銷假手續。
第六條除按本條例授權請假者外,任何幹部、教師不得接受學生請假,不得以其他理由批準學生合並或公假。
為加強學生工作管理,規範學生請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首先,休假的規則
1.請假有三種:事假、病假、公假。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不允許在學校規定的時間上課。壹般情況下,不允許事假;病假,由於身體健康原因的休假;公休是因參加學校安排的重大活動,經有關領導確認確實無法按時上課而請假。
2.因意外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集體活動的學生,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原則上需要家長來學校或者打電話給班主任說明原因。此外,學生需要給家裏打電話,以確保他們到家。
4、考試期間,除病假外,壹般不準請假。如需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必須報學校審批,同意請假後才允許參加延期考試。
第二,休假程序
1,請假條由班主任管理。請假的學生要從班主任那裏拿到請假條,班主任要按要求如實填寫。
2.學生請假,要提前寫好請假條,說明請假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要班主任或醫院的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分的理由,壹般要嚴格控制。請假條填好後,班主任簽意見。
第三,請假許可
1,壹天內請假,班主任批準;
2、請假在二至五天內,由院長批準;
3.請假超過壹周的,由校長審批;
4.班幹部沒有權利離開。
四、補假程序
1.學生因急事不能提前請假的,學生家長應在壹日內代為辦理補假手續。補充假到期後不能銷假的,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2.學生在假期和節假日必須按照學校的規定按時離校和返校。逾期未歸者,須持有效證件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動詞 (verb的縮寫)休假的終止
請假期滿,返校後壹定要及時向班主任銷假。否則,超過允許請假時間者將按曠課處理。
不及物動詞其他人
1.學生請假。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的,取消學生請假資格,並追究相應責任。
2.學生請假超過2天,未經教務處領導同意和班主任同意,不得離校,必須在正常時間上課。不來上課,要追究責任。
3.如果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將按曠課處理。
4.全體學生,班幹部,班主任等。應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序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責任。
七、本制度由學校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