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的標準格式要求如下:
1、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采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 mm×297 mm。
2、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 mm±1 mm,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版心尺寸為156 mm×225 mm。
3、字體和字號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壹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4、行數和字數
壹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5、標題
壹般用2號小標宋體字,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壹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6、主送機關
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範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
7、正文
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壹般用3號仿宋體字,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壹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壹、”“(壹)”“1.”“(1)”標註;壹般第壹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註。
8、附件說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壹行左空二字編排“附件”二字,後標全角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多個附件,使用阿拉伯數字標註附件順序號(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名稱較長需回行時,應當與上壹行附件名稱的首字對齊。
9、發文機關署名。署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
10、成文日期中的數字
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
11、印章
公文中有發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機關印章,並與署名機關相符。有特定發文機關標誌的普發性公文和電報可以不加蓋印章。
12、密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註密級和保密期限,壹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標註。
14、緊急程度
如需標註緊急程度,壹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時標註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擴展資料:
公文的特定格式
1、信函格式
發文機關標誌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居中排布,上邊緣至上頁邊為30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標誌。
發文機關標誌下4 mm處印壹條紅色雙線(上粗下細),距下頁邊20 mm處印壹條紅色雙線(上細下粗),線長均為170 mm,居中排布。
如需標註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應當頂格居版心左邊緣編排在第壹條紅色雙線下,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第壹個要素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發文字號頂格居版心右邊緣編排在第壹條紅色雙線下,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標題居中編排,與其上最後壹個要素相距二行。第二條紅色雙線上壹行如有文字,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首頁不顯示頁碼。版記不加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分隔線,位於公文最後壹面版心內最下方。
2、命令(令)格式
發文機關標誌由發文機關全稱加“命令”或“令”字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0 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發文機關標誌下空二行居中編排令號,令號下空二行編排正文。加蓋簽發人簽名章。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