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合同印章壹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印章可以認定為法人的簽名,法人簽名也是代表合同效力的壹種形式。合同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不影響合同的效力。這份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違法分包,分包合同無效,如何認定違法分包?認定的標準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的違法分包是指下列情形: (壹)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的,屬於違法分包;(二)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沒有約定,且未經建設單位同意,總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審查的;(三)總承包單位將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4)分包人將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這些是識別非法分包的標準。再分包是指分包商將承包的工程分包給第三方。《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轉包本身就是違法的。現行法律規定,轉包是壹種違法轉包。施工方沒有資格使用具有合法資質的施工企業承攬工程的形式有很多種。在審判實踐中,有多種形式,如無資質的施工員掛靠在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無資質的施工員偽裝成真正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內部包工頭,無資質的施工員名義上掛靠在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掛靠的後果是出借資格的掛靠合同無效,掛靠人與掛靠人簽訂的合同也無效。對工程質量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此外,我們還要承擔行政責任。綜上所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加蓋合同章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算是公司對結算合同的認可。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