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四條代理人包括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據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根據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根據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
第六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書面委托,也可以口頭委托。法律要求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委托代理的書面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委托書不明的,委托人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四條代理人包括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據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根據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根據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
第六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書面委托,也可以口頭委托。法律要求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委托代理的書面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委托書不明的,委托人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