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需要滿足某些條件。比如離婚協議要明確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協議是雙方協商後簽訂的,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是法律認可的。
協議離婚的過程如下:
1.離婚男女雙方* * *向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
2.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親筆或按指紋簽名;
3.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簽署離婚協議;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文件、協議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離婚協議的情況包括:
1.協議離婚的條件:第壹,雙方是合法夫妻,即具備結婚的條件;第二,雙方自願離婚,說明沒有人強迫;第三,通過協商,就子女撫養和夫妻財產分割問題達成壹致;
2.協議離婚的程序:壹是申請,二是審核;
3.協議離婚的期限:協議離婚的期限是30天,因為《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壹方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後,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才能發給離婚證;
4.子女撫養:子女撫養問題在離婚協議中也很重要。壹般大人什麽都有話說,但是孩子的利益要單獨協商;
5.財產分割: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也很重要,即夫妻共有財產。
綜上,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
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