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我想在戶口本上改名字。我需要什麽樣的手續?

我想在戶口本上改名字。我需要什麽樣的手續?

戶口本上的名字要和身份證上的名字壹致。如果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不壹樣,那就是派出所的失誤。應以身份證為準,可以直接找派出所更正。變更原姓名的,未成年人或者其父母、收養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成年人改名應符合以下條件:壹是表示願意改名;第二,他們要有充分的理由;第三,應當承諾承擔因改名而引起的壹切民事和法律責任。

壹、名稱變更條件

1,成年人或在父母的監護下同意

2.我想表達我想改名的願望。

3、理由要充分。

4.我承諾,我將承擔因我改名而引起的壹切民事和法律責任。

5.年滿16周歲後,本人須提出書面申請,持有效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審核。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人,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將作為“曾用名”備查。也就是說,妳要向當地派出所寫壹份更名申請,蓋章後到當地公安局戶籍單位登記,當然還要帶上戶口本。大約在15或者提交文件後7個工作日可以正式更改。妳以前叫什麽名字,現在叫什麽名字都會寫在戶口本上。需要畢業證什麽的證明身份的時候,壹定要帶上戶口本。

具體程序是:想改名的人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戶籍窗口,領取申請表,提供所需資料,經批準後即可改名。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個人改名壹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產權證等壹系列問題。如果處理不好,也會造成很多麻煩。

二、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其父母或者收養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