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培養企業需要的畢業生,還要組織、宣傳、發動畢業生來參加校園招聘,尋找他們滿意的工作單位。
學校是校園招聘的協調者,協調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談判,達成就業協議。
三方協議甲方是誰
用人單位是甲方,畢業生本人是乙方,學校是丙方。這是畢業生沒有畢業之前,以學生的身份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預備協議,也是妳辦理報到證的依據和前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六條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註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註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