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今借到欠條有效嗎

今借到欠條有效嗎

法律主觀:

壹、借條和欠條有效期幾年

(壹)借條和欠條有效期永久的,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欠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

關於欠條的訴訟時效,與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壹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了還款日期,那麽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欠條的訴訟時效該怎麽辦?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壹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壹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欠條和借條的區別哪個受法律保護

規範的借條和欠條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只是二者的用途、訴訟時效有壹定的區別,大家在使用時壹定要規範。只要符合要求,兩者均受到法律保護。

(壹)欠條、借條的法律含義

欠條、借條是生活工作中常見的條據,這三種條據雖然只有壹字之差,但其法律含義卻相差甚遠。

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壹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系;

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壹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系。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很多人對什麽時候該打借條,什麽時候該打欠條總是不能準確把握,其實區分三者並不難。欠條和借條至少有三點是不同的:

其壹,借條背後壹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壹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占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其二,借條壹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壹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但這個日期壹般是欠條出具後的某壹個時間點。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三、借條身份問題

有兩點值得註意。

首先,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並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壹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後果是,債權人在日後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的實現帶來麻煩。

最後值得壹提的是,妳在借款給妳的朋友時,最好能夠留下他的身份證復印件,從而為日後可能發生的訴訟做好準備。所以借條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填寫。

妥善保管借條。要特別註意防止借條被盜、丟失或受汙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濕,也不能與化學物接觸。同時,最好復印幾份,在以後催款時,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復印件,以確保原件的安全。,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