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乙方應履行的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團結其他教師壹道工作。發揚“團結、拼搏、創新”的沙小精神,樹立良好“教風”。
2、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推行素質教育,努力鉆研課改理論,用《課標》新理念指導教學,改進教法,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3、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所任科教學成績各項指標均在鎮平均線以上;能正確地使用學校現有教學設備組織教學;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不斷撰寫論文投稿或參評,每期交論文或經驗文章壹篇以上。按照實驗小學的要求,積極投身教育科研,走“科研興校”之路。
4、貫徹國家“體、衛條例”;落實安全責任制,確保學生在校安全和所管財產安全。
5、能履行小學 級教師職責,“四率”指標達到目標管理要求。並認真履行兼職職責。
二、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甲方按縣教育局所撥經費,發給乙方應享受的工資和補貼。
2、甲方應在本學年(期)末,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考核評估,按考核結果和有關規定,乙方享受相應的有關政治、經濟、福利待遇。
3、甲方根據《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規定,努力保證乙方應享受的合法權利。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聘任期內,違反合同規定,符合解聘條件之壹的,甲方可對乙方解聘。解聘要提前壹月通知乙方。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可提出申訴或辭職,辭職要提前壹月通知甲方。
四、其他事項:
1、如因單位領導人事變動,本合同繼續有效。如確因工作需要在本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應按新崗位履行職責。
2、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自然失效。
3、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壹份。本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法人代表: 受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