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誰知道民政局公章圖樣是什麽樣的?

誰知道民政局公章圖樣是什麽樣的?

民政局公章為:直徑不得大於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十四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直徑不得大於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制發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十五條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所刊名稱,應為法定名稱。如名稱字數過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規範化簡稱。地區(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區)的名稱。自治州、市、縣級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市轄區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稱,鄉(鎮)人民政府的印章,冠縣級行政區域的名稱。

擴展資料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並刊漢字和相應的民族文字。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印章所刊漢字,應當使用國務院公布的簡化字,字體為宋體。印章的質料,由制發機關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印章制發機關應規範和加強印章制發的管理,嚴格辦理程序和審批手續。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刻制印章,應到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單位刻制。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或換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及時送交印章制發機關封存或銷毀,或者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必須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強用印管理,嚴格審批手續。未經本單位領導批準,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印章。

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對偽造印章或使用偽造印章者,要依照國家有關法規查處。如發現偽造印章或使用偽造印章者,應及時向公安機關或印章所刊名稱單位舉報。具體的印章社會治安管理辦法,由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