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證言需要到庭才能被采信。書面就寫證言,證人的基本情況,證明的事實內容,證人簽名。開庭時自己應當通知證人到庭質證。在庭審時就爭議的事實向證人提問,證人則作出有利或者不利的回答。對方也可以就相關的事實向證人提問。庭審結束後證人就庭審記錄需簽名確認。是否采信由仲裁庭根據相關的陳述來決定。有證人時,證人出庭工資、差旅費應當壹並請求,由舉證方先行支付,然後由敗訴方承擔。
工傷證人證言怎麽寫標題:證人證言內容:證人姓名、姓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聯系電話、住址。然後寫“本人證明******************************事實。最後就是簽名和日期。
申請工傷認定,不需要寫證人證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工傷認定,提交工傷認定申請需要的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無證人證言怎麽寫
工傷需要證人只要是上班時間未脫崗所受傷都叫工傷!而且有鑒定機構鑒定!
交通事故證人證言怎麽寫實話實說就行 說得太專業反而顯得太假 但最後是需要簽字畫押的
宣告死亡證人證言怎麽寫不知道妳要死亡證明作何用處?
壹般而言,《死亡醫學證明書》應當由醫院開具,用於辦理註銷戶口,安排火化等。如果壹旦已經辦理完畢戶口註銷,則再行開具死亡證明請前往派出所開具。
如果戶口尚未註銷,則應當通過派出所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相應的手續,如果屬於失蹤人口認定死亡,則應當通過人民法院提起宣告死亡的訴訟,加以確認。
證人證言如果證人突然作了對原告不利的證據,原告該怎麽辦--反駁對方證據
證人屬當地地痞,在監獄裏幾進幾出了,且與被告為壹事而來,這樣他的證詞會有壹定的法律效力嗎---可以作為證據,但證據效力不高
簡介(壹)的概念 證人是指了解案件情況並向法院或當事人提供證詞的人。證言是指證人將其了解的案件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或證詞。在我國,證人包括兩類:壹類是單位證人,另壹類是作為自然人的證人。單位作為證人要出庭作證時,應當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人代表單位作證。 (二)的運用 1.證言與其他證據相比,具有壹定的主觀因素,證言真實性的程度易受證人主觀意識的幹擾。因此,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客觀陳述其親身感知的事實,盡量排除證人作證的主觀臆斷、猜測或推斷,在作證時也不得適用猜測、推斷或者評論性的語言。證人是聾啞人的,可以其他表達方式作證。 2.以下幾類人不能作為證人:(1)是證人對案件真實情況的陳述,因此不能正確表達意誌的人,不能作為證人。待證事項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不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作為證人。(2)訴訟代理人與證人的地位是沖突的,因此訴訟代理人不能在壹個案件中既做代理人又作證人。(3)審判員、陪審員、書記員、鑒定人、翻譯人員和參與民事訴訟的檢察人員如果在自己參與的案件中作為證人就可能影響審判的公正性,因此這些人不能在案件中作為證人。 3.與當事人有親屬關系和其他密切關系的人雖然可以作為證人出庭作證,但由於上述關系的特殊性,壹般而言,這些人作為證人所作的證言在證明力上要小於其他的。 4.證人有出庭作證的義務。因為如果證人不出庭作證,當事人就無法對其進行質詢,不易判斷證言的真實性。如果證人在人民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時出席陳述證言的,可視為出庭作證。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證據規定》的規定,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證詞或者視聽資料或者通過視聽傳輸技術手段作證。這裏所指的視聽資料應當是證人作證的音像資料。所謂“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主要是指以下情形:(1)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2)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3)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4)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5)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5.壹般是由壹方當事人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予以準許的,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並告知其應當如實作證及作偽證的法律後果。 6.審判人員和當事人可以對證人進行詢問。從合理性上講,應當由當事人先行對證人進行詢問,然後,審判人員認為有必要的,再向證人詢問。為了防止受法庭審理的幹擾,證人不得旁聽法庭審理。詢問證人時,其他證人不得在場。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讓證人進行對質。
可以提交書面證言,但開庭時證人要出庭作證。
工傷鑒定證人證言怎麽寫?工傷認定申請證人證言格式模板,陳述清楚,並寫出關鍵要點即可:
本人證明:
×年×月×日×時許,我在×××(地點)做×××時,看到×××因×××原因,不慎×××(受到的具體傷害)。
以上所述屬實,否則願負法律責任。
簽 字(按手印): 年 月 日